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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事项,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
第一、注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性。《条例》规定,患者应自知道和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丧失权利。第二、及时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患方应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否则,专家鉴定时可能会因缺少重要资料或无法全面了解医疗全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甚至出现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第三、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条例》的规定,患方应在该阶段充分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第四、积极参与鉴定。患者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对专家的提问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表述。第五、事先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方的事先准备。鉴定书共有8个项目,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第四项医疗行为有否违法违规;第五项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六项医方的责任程度;第七项医疗事故等级。第六、再次鉴定申请权和时间规定。患方对首次鉴定的程序有异议或对鉴定、结论不服,有权提请再次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时效性,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丧失权利。
二、你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需要什么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三、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四、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证明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证明有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
7、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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