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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哪些事项,医疗事故鉴定要注意
第一、注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性。《条例》规定,患者应自知道和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将丧失权利。第二、及时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患方应在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内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材料。否则,专家鉴定时可能会因缺少重要资料或无法全面了解医疗全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甚至出现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第三、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条例》的规定,患方应在该阶段充分行使鉴定专家抽取权和申请回避权,尽可能主动排除可能鉴定结论的人为因素。第四、积极参与鉴定。患者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对专家的提问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表述。第五、事先了解鉴定书的主要项目有助于患方的事先准备。鉴定书共有8个项目,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第四项医疗行为有否违法违规;第五项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六项医方的责任程度;第七项医疗事故等级。第六、再次鉴定申请权和时间规定。患方对首次鉴定的程序有异议或对鉴定、结论不服,有权提请再次鉴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时效性,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否则丧失权利。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三、我想咨询一下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四、医学会鉴定医疗事故需要多长时间,规定是什么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五、你好,问一下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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