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认定书丢失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工伤鉴定书丢失该怎么办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书丢失了怎么办呢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档案会保存一定年限的,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并不影响工伤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仍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工伤认定书丢失无需太过担心。
二、工伤认定书丢失了,能补办吗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那么工伤认定书能补办吗,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工伤认定书的(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三、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三)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建立完整的鉴定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引用法规
[1]《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
[1]《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四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认定书丢失了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