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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如何计算并计算营改增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规定?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三、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财税176号)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2、经批准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用地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之日起30日内缴纳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建设用地人的,建设用地人应当在收到征收机关纳税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缴纳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的,应当在实际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
四、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确定标准是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八、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引用法规
[1]《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五、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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