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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2022年度)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2022年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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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3-02-22 实施时间:2023-02-22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标准(2022年度)的通知


  
苏高法电〔2023〕87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人民法庭:


  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统计的2022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等相关指标,现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依据的2022年度相关数据通报如下:

  1.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28124元,经营净收入为6421元。

  2.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2848元。

  3. 2022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4。

  4. 2022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78元。

  5. 2022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796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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