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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音乐舞台剧《纽约!纽约!》剧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音乐舞台剧《纽约!纽约!》剧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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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文化部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1-03-07 实施时间:2011-03-07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音乐舞台剧《纽约!纽约!》剧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31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德国音乐舞台剧《纽约!纽约!》剧团一行23人,于201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注意演员着装要符合我国观众的欣赏习惯。
  请你厅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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