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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举办文化艺术职业教育表演艺术类、文化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举办文化艺术职业教育表演艺术类、文化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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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其它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5-05-07 实施时间:2025-05-07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举办文化艺术职业教育表演艺术类、文化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


相关院校:


  为做好教育部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文化艺术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举办文化艺术职业教育表演艺术类、文化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宣贯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专委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培训内容

  宣贯2025年教育部正式发布的13项文化艺术大类表演艺术类、文化服务类专业教学标准,由新版职业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标准研制综合组专家授课,以及文化艺术类专业教学标准研制组部分负责人解读;发布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委托项目《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年度报告》成果。

  三、培训对象

  全国中、高等职业院校表演艺术类、文化服务类相关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等,每校限2人。

  四、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6月26日(25日下午报到)。

  报到、住宿地点:杭州钱江湾开元名都酒店(杭州市滨江区滨浦路与芳华弄交叉口160米)。

  培训地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报告厅(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五、报名与费用

  报名方式: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填写参训回执,发送至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邮箱:863123878@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15868116694

  韩老师 15868812365

  冯老师 13588142097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代章)
  2025年5月7日


  附件:

  1. 参训回执

  2. 交通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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