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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保护区划内实施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220千伏接网工程项目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保护区划内实施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220千伏接网工程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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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其它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5-04-28 实施时间:2025-04-28 效力级别:行政许可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长城保护区划内实施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220千伏接网工程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5〕605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在长城保护区划内实施乌拉特前旗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项目220千伏接网工程审核的请示》(内文物字〔2025〕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细化方案线路的唯一性论证,此处汉长城消失墙体6段,应优先从长城消失段跨越;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采用张力架线方式,增大线缆距长城遗址垂直距离;深化完善文物影响评估,细化施工、运营期间文物应急预案和保护方案,补充景观视线分析图和完工效果图,进一步校核文本;补充施工布设方案,施工道路和材料堆放区域远离长城保护范围,施工人员和车辆不得多次通过长城。长城遗址周围设置保护标志、警示标识。完工后进行环境风貌修复。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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