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办发〔2016〕9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狠抓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电子商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监管,构建合力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协同合作,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新信息技术,主动发现、及时查处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实现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健全机制,确保取得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动态及成效,曝光侵权假冒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全市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3月1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狠抓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电子商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监管,构建合力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协同合作,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利用新信息技术,主动发现、及时查处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实现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健全机制,确保取得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动态及成效,曝光侵权假冒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全市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