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106号)
(泰政办发〔2009〕10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质押对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运行,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重要意义
当前,担保不足问题是制约全市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瓶颈之一,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仍然偏少。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也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领域、推进金融创新、改进金融服务,是落实我市“三服务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初步调查测算,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可以出质且应收账款付款人有较高信用度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380亿元,并且随着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空间还将扩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重要性、迫切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适合中小企业、市场前景广阔的特点,激活应收账款这一“沉睡资产”,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贷款覆盖面,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投放量,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撑力度。
二、把握重点,注重环节,确保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稳步推进
1.明确目标任务。我市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覆盖面达到40%以上,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总量达到200亿元左右。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要按照这一要求,妥善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转让、担保等多种形式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确保完成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目标。
2.广泛开展宣传。人民银行要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进万企”活动,编制知识手册发放中小企业,同时运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应收账款质押基本知识,重点宣传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功能作用、操作规范,推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式。
3.加大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物权法》、《合同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质押双方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对各金融机构、有关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深入开展培训,帮助其熟悉、掌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质押登记的操作流程和业务特点。
4.建立绿色通道。各金融机构及有关担保机构应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对外公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实行“阳光”操作,进一步简化手续,降低门槛,缩短办理时间。
5.拓宽应用覆盖面。各金融机构、有关担保机构要组织调查本单位所有中小企业客户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需求,认真筛选适合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对象,建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客户数据库。对所有经营良好但担保不足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要安排一定的比例使用应收账款融资方式。
6.加强信贷管理。建立健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管理细则等制度规定,并及时向市人行和银监部门报备。严格贷前审查,按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信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要素对应收账款进行审核;严密贷中管理,对应收账款适时监控;规范贷后管理,按规定执行业务退出和质权实现程序。
三、明确要求,各司其职,共同营造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
1.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失信惩戒机制。市发改、经贸、外经贸、农委等部门要组织有关担保机构和企业申请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用户资格,及时搜集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需求信息,并向市人行报送。市质监、工商、国税、地税、物价和金融等部门(单位),要定期向市人行报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申请人和应收账款付款人相关的违约信息,包括质量和价格监管、合同履约监管、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税务发票使用监管、出质人和付款人贷款违约等信息。以上信息经市人行和报送单位按规范程序审议后及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便金融机构信贷决策。
2.加强统筹规划,提供良好质押登记服务。市人民银行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考评工作。一是负责研究、制定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各项管理机制、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二是认真履行登记服务职能。按规范程序办理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相关企业申请加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手续,为有关各方免费提供良好的征信服务。三是组织推动融资平台建设。依托企业征信系统建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电子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减轻审贷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有效建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考核评比制度。建立非现场监测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通报各市(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担保机构的工作进度,强化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的考核与管理。
3.加强检查监督,严格防范风险。依据信贷风险控制原则,市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加强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合规监管。定期组织现场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跟踪、掌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
4.强化信用管理,杜绝欺诈和违约行为。广大中小企业要提高信用意识,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提高销售合同的履约率,规范提供应收账款相关资料,确保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合法、真实、有效,配合金融机构做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