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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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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龙岩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0-01-12 实施时间:2010-02-01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龙政办〔2010〕10号)


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就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证齐办”的主要内容:

  1、企业、单位、个人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两证齐办”:将原来须先办理房产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累计需10个工作日的办理方式,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出证”,合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2、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两证齐办”:将原来个人房地产转让须先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累计需40个工作日,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取证”,合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两证齐办”的操作规程

  企业、个人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两证齐办”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新罗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公告。

三、“两证齐办”实行时间

  本项改革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试行,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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