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国家文物局关于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文物保护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文物保护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批复

分享
颁发单位:国家文物局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3-10-17 实施时间:2013-10-17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文物局关于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文物保护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批复
  (办保函〔2013〕903号)


  广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变更单位名称的请示》(粤文物请〔2013〕82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由“广东省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变更为“罗定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正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0月17日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