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局关于同意中合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合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中合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函》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2000万元股权由北京石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给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
二、调整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100%。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