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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灵活就业等人员申领《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灵活就业等人员申领《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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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2-05-17 实施时间:2012-05-17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灵活就业等人员申领《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的通知


  自本月起,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失业、灵活就业等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在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时,可携带本人一寸证件照一张,向所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领取《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

  凡符合本市城镇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失业、灵活就业等人员,过去未领取过《上海市职工退休证》、《上海市职工退职证》的,也可携带书面申请及一寸证件照一张,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申请领取《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

  201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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