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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
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四、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五、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条件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条件有:1、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2、客观方面表现为是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