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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委托鉴定;3、因病办理病退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
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委托鉴定;3、因病办理病退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
三、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4、缴纳鉴定费;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7、出具《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
四、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2、鉴定办事机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4、缴纳鉴定费;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7、出具《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
五、劳动纠纷受理范围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纠纷受理范围包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