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性质的附随义务?
一、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债务的义务的比较
1、产生的依据不同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以外,尚负有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2、存在的范围不同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而从给付义务只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
3、不同附随义务指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伙伴、提出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会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
4、在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附随义务因为不是对待给付,所以合同一方不履行付随义务对方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如果一方不履行从给付义务,对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查看更多
二、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性质类型及义务的履行方式。因给付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附随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一般来说,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没有牵连性,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
二、合同附随义务是什么,合同附随着义务是什么
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三、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有主给付义务一种是确定的合同类型,而附随义务一般是随着合同在签订后其义务而形成的关系,并没有特定性,另...查看更多
三、遗产债务清偿原则遗产债务的债务清偿还原则
一、遗产债务的债务清偿原则,遗产债务清欠原则,遗嘱债务清讨原则。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首先是有限责任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应缴纳税款与所欠债务不负无限清偿责任,而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其次是保留特留份额原则,我国的继承制度体现着养老育幼的精神,不论是在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中,法律都要求对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并不得取消他们必要的遗产份额;最后是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原则。
二、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哪些原则遗产债务清偿原则
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
2、特留份原则,即对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
3、清偿优先于继承,即在被继承人有债务的情况下,应当优先用遗产清偿,留有余额的才能执行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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