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2、双方协商和谈判;
3、公司转让股权股东会决议;
4、向第三人转让,股东会讨论表决;向股东转让只要通知其他股东;
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6、召开新股东会议,确定新股东相关权利;
7、工商局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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