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权责发生制假设是指目前已经实现的收入,以及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而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当期收付,不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假设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