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加班费是实发还是应发工资?如何计算实发工资加班费如何计算?加班费计算方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加班费应该按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全部工资作为依据计算。以上即为“加班费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计算”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二、个人所得税按实际发工资征税
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实发工资纳税。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三、工会经费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计提工会经费的工资是应发工资。1、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省总工会直管单位和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国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中应上缴上级工会50的部分。(省属产业工会在汉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代收比例另行规定)
3、计算缴纳公式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
二、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计提标准
《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应按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按月拨交给工会组织。国家统计局1985年规定的“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组成”两个概念所包括的范围概述如下
1.“全部职工”。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指的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其范围包括以下三部分。
1、固定职工。经国家劳动部门或组织部门正式分配、安排和批准招收为固定职工的人员。包括出勤的,因故未出勤的;编制内的,编制外的;在国外工作的;试用期间的以及临时借调到其他单位,但仍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合同制职工。在国家劳动计划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录用的职工。包括矿山,交通铁路部门使用的农民轮换工和建筑业使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3、其他职工。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四、劳动合同实发工资怎么算?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
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
21、
75÷
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
75÷
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
75÷
8×加班小时数×3倍。
五、加班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吗
按照法规规定,应该是应发工资减去可以扣除的项目,比如减去独生子女费,防暑降温费等后的工资总额。这个数是包括个人扣缴的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