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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奖销售的话最多是多少钱?
专业分析1)属于销售行为;
2)方式为抽奖式激励;
3)最高奖金额超上限。
5000千元的限制是指若干等级中的最高的那个不得超过5000元,在本例中,如每个冠军拿了超过5000元,则在数量上超过了规定。
如果你把棋牌比赛视为有奖销售,依据上述解释,可知该第三项的条件并不满足,,因而工商局不能该法条作出违法的认定。
二、年终奖经济补偿金包含年终奖励吗
经济补偿金基数不包括年终奖;年终奖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所以一般是不能计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法律规定,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每月代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部分,最后仍进入劳动者个人社保或公积金账户,是个人的货币性收入,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所以个人代扣代缴部分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计算在计算基数中。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可见,凡是符合工资组成部分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属于工资收入的,都应计入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3、有条件的计算在内。如果合同中关于年终十三薪是附条件的,比如工作满一年或考核合格可拿十三薪的,那么第十三薪并不是必然的应得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年终统一发放十三薪(不附带兑现条件),那么十三薪属于年终工资收入,应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之中。
4、税前工资。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前12个月工资是否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通常指税前工资。
引用法规
[1]《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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