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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工是什么意思?违规招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1、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使用童工会被怎么处罚,罚款是多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来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若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八条
三、国家规定多少岁算童工?使用童工如何处罚?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四、用人单位对童工发生工伤或工亡应受哪些处罚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使用童工如何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此时会对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主要就是进行罚款。按照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招用童工的,实际的罚款不一样。其中招用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的,每招用一名则在600-1200元之间进行罚款.但要是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话,则每招用一名童工就是在300-600元之间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视为使用童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用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的未满18岁未成年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劳动保护或者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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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用人单位通过招用未成年人为工作,且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童工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制》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虐待、遗弃等罪行,对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处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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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使用童工人工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用人单位对雇佣童工人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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