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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丰都县办理工伤委托律师的收费情况
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不同的服务,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二、农民工有工伤待遇吗?工伤认定该如何办理?
你好,答案是肯定的,如今国家很保护农民工的权利,因此问题农民工工伤待遇吗我的回答如下,1,你先确定单位给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2,你受伤后,单位有没有向当地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3,如果前两项单位都做到了,要在你伤好后再去做工伤鉴定,按你恢复后的伤情来定你的工伤级别,有了级别才有相应的赔偿具体数额4,赔偿的范围包括你住院的医药费(按你实际提供药费收据确定)、误工费(按你受伤前的工资确定),陪护费(按实际需要陪护人员的工资确定),食宿费(按实际支出票据确定),营养费(你情伤和支出确定),后续治疗费(按实际支出确定,如果后续治疗期过长,会大致进行估算),做完工伤鉴定后按你实际工伤级别支付的医疗、伤残补助金5,这些里能按实际工资计算的就按实际工资支付,没有实际工资标准的会按你所在地上年人均工资标准支付6,大致上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一)工伤医疗费用
1.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交通费;(二)因工伤残费用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生活护理费;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三)因工死亡费用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四)劳动能力鉴定费;(五)工伤康复费用;(六)配置辅助器具费用;(七)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三、工伤认定的地方在哪个地方?
具体如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上是关于工伤认定的地方在哪的相关回答,请采纳。
四、个人工伤认定流程去哪办?谁来举证?
个人办工伤认定,应当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五、徐州丰县工人在公司建筑工地做活脚手架脱落跌倒,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手续?
介于您与工地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做出如下分析一、如果隶属劳动关系1.如果另一方有用人资格,即依法在工商部门解决了登记的,那么自用人之日起,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我国劳动法保护。2.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此时若有劳动合同,则你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无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两方存在劳动关系,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3.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伤残就业补贴金、伤残津贴等,由社保部门支付。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
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工人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限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事项和准则支付有关花费;所以雇主只支付医药费和部分生活费决裂法。
6.单位要在工伤意外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报,本人或亲属能够在2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7.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本领的,应当进行劳动本领判定。判定等级享受伤残补贴金、津贴等。二、如果隶属劳动关系1.如果另一方无用人资格,或者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也可《侵权职责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限定,聘用关系中,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遭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2.具体的要求赔偿事项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3.以上赔偿事项,建议保存好相应证明,向雇主要求赔偿。
六、"宜丰县工伤厂中不顾如何处理?"
去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七、"农民工手受伤雇主不交钱,需要自己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手续,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手续说明。工伤医疗经过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组织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部支付医疗花费,再进行工伤报销。通常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花费,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薪水。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贴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花费外,还要支付伤残补贴和伤残医疗补贴金。工伤判定是在申请工伤判定的工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判定的做法。工伤判定的范围包括劳动本领判定,停工留薪期判定确认,护理等级判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判定等。八、农民工工伤先到哪个单位去找?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纠纷的归口处理部门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保障局,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十六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1]《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1]《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2]《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十六条
[3]《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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