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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工伤异地报工伤的流程、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工伤在外地报工伤应在该工伤事故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即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地区进行工伤申报。经过工伤鉴定程序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二、工伤职工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如遇到工伤事故,应当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协商赔偿不成,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马上拨打本人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直接为您解答,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指导您收集证据,以便尽早取回款项。
三、工伤认定要求现场工作人员出席吗?
1.是的,工伤职工必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需到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就是工伤鉴定单位要在场吗的答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四、职工在单位食堂吃饭时摔倒受伤是否算工伤?
不算。在食堂吃饭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也非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此外,“预备性工作”一般是指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事务,其前提是“与工作有关”。职工早上去食堂用餐的根本目的为满足其日常生活的生理需要,并非工作需要在特定情形下的“工作餐”。此外,其受伤的原因亦非履行工作职责,与工作毫无关联。因此不算是工伤。
风险提示“工作场所”,是指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无法分离的区域,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而用人单位设立食堂,性质属于职工福利,食堂虽为该单位有效管理区域,但明显有别于生产经营区域,属于单位附属的“生活区”,因此不能认定食堂是其工作场所。
五、在工地干活受伤了,如何报工伤?
一、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等适格主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等资料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六、"如何解决工伤报了单位不给报的情况?"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受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那么劳动者可以在受伤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1、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3、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4、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七、外地工地出现工伤事故,如何申报工伤?
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事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九、工伤期间单位给报矿工怎么办,矿工该如何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期间,应按医嘱进行休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报旷工,其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机关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十、环卫工人申请工伤的常见障碍和解决方案
如果环卫工在工作职位上发生交通意外,有充足的借口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虽然民工环卫工并无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方面,单位首先违背了国家劳动法规,因为劳动法规明确限定,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外,环卫工是在工作职位上遇到交通意外的,这种意外伤害当然应算工伤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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