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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产品合同评审程序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标准产品的合同评审程序1、向未来的客户提供全部技术规格和其它有关资料,以便客户了解产品全貌,如果需要,产品样品也应做可靠性评估。
2、如果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在认可交货时间表以前,应就建议的时间表和生产部门商量。
3、在某些情况下,客户可能要求对产品作些修改,以适合其公司特殊需要,这些修改的全部细节应由客户提供成文的东西,并就其可行性和管理、工程部门商量。
4、确保订单或合同包含有关产品型式的全部详情,包括它的颜色或各种各样的辅助项目如工具、附件及应用的配件。
5、要保证订单或合同清楚地标明双方同意的包装、运输、安装(哪里适用)及其它有关项目如保险和支付方法等方面。
6、应规定不管是客户还是其利益的代理人要在运出产品以前和在收到产品时对产品进行检验。全部检查或试验细节,例如要试验的参数、试验方法、抽样大小,用于验收的标准等,应由供应商的质量专家和客户研究之后明确下来。
7、大多数耐用消费品和工业产品有一份担保单保护客户,担保单的用语和条件应写清楚,以免出现不同的解释而引起争执。
8、最后,不管做了多大的努力,产品质量问题仍可能会发生,供应者应保证合同要有解决质量问题的程序和问题出现时解决争执的办法。
二、专门订单的合同评审程序
特殊订货的开发和生产过程不同于那些标准或正常产品的生产,它需要进行局部变动或要重新调整,要成功地执行这样的订货是相当复杂的。因为毫无相似之处的因素会渗透在开发和生产过程的任何阶段中。彻底了解采购者的需要对投标和合同形成是极其重要的。为了弄清客户直接的或不十分明确的要求,常常需要专家们进行各种级别和范围的对话。因为特殊订货合同包含着应考虑到的设计和开发、实际设计和开发阶段,甚至包括在合同签约之后,应作出协商和复查。合同评审至少应保证
1、客户应对其要求尽可能作出详细规定,使得设计和下一步工作有充分可靠依据。
2、为了保证符合客户要求,评审应包括各种各样性能和效率。
3、围绕合同执行,制定质量保证计划,和客户讨论以确保客户所有质量要求得到满足。
4、建立起与客户的通讯渠道,研究与质量相关的所有问题。
5、合同评审,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需要修改设计时,这种修改应和客户商量征得同意。
二、专利评估的方法与费用
专利评估收费一般是评估价值收费的,收取50%评估费。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三、专利权评估限制条件是评估师需要考虑的吗?
专利权评估的限制条件是评估师需要考虑的吗?1、专利权评估的限制条件并不是评估师必须要考虑的,只有利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需要考虑限制条件。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三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市场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时,应当收集足够的可比交易案例。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分析交易案例的可比性时,应当考虑交易资产的特点、交易时间、限制条件、交易双方的关系、购买方现有条件,专利资产的获利能力、竞争能力、技术水平、成熟程度、剩余法定保护年限及剩余经济寿命、风险程度、转让或者使用情况,实施专利资产是否涉及其他专利资产等因素。
2、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市场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时,应当对专利资产与可比交易案例之间的各种差异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和调整。
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时,应当合理确定专利资产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等。
注册资产评估师确定专利资产重置成本时,应当合理确定形成专利资产所需的研发人员、管理人员、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成本以及其他相关成本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三十条
四、"如何审查合同效力和规定?"
法律分析
合同的效力审查是审查主体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审查主体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审查合同的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相一致;是否遵守了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五、合同审查的必要性与
1、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关系的指引,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首先是履行方式审查,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存在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三种情形,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是否约定了提示履行义务等。
3、违约条款如何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该合同能否顺利履行。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这样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4、在设定解决方式时应当选择诉讼或仲裁其中之一,在仲裁机构的选定上,应当明确仲裁机关的名称。要注意,由于有些仲裁机关的名称曾发生改变,必须事先明确该机构现行合法有效的名称。
六、草场承包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调解。
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合同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二、调解的方式
调解有两种方式
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三、合同纠纷解决的注意事项
在合同纠纷解决的四种方式中,协商和调解都并非解决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七、"技术咨询合同的一般公司需要签订一份技术咨询合同"
咨询合同一般包括以下1、合同当事人个人信息;
2、咨询的具体事项;
3、就咨询事项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4、咨询报告的完成期限与要求;
5、咨询报酬。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第八百七十九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民法典》第八百八十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九条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八条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九条
[1]《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条
八、跨区域评估报告的可行性分析如何评估您的公司和政府的关系?
你好,对报告有异议可在异议期提议。自己一方委托作出的判定报告能够作为证据使用,但具体最终能达到什么效果需要具体分析。需要法律帮助,电话询问。
九、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合同的一种类型和特征,由专家解答
《合同法》对技术咨询合同的规定第三百五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六条
[2]《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七条
[3]《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4]《合同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十、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无司法资格,评估是否有法律效力?
无法律效力
十一、法院委托的评估,原告申请的评估只去了一个人和被告去看现场,这样的报告能算数吗?
如果对评估报告产生争议能够向法院申请再次判定,但是肯定要提议充足的借口。
十二、除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评估
可以与其他股东协商作价或共同找有关单位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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