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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是否需要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只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就可以了。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二、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新工作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三、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对于我们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是没有代通知金的,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对我们进行辞职然后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的话我们是需要有代通知金的赔偿的,所以说这个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四、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是否需要支付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终止的代通知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付,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未通知的,需要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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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五、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用人单位终止合同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2、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当扣交代通知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六、终止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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