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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工伤期间公司开除我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被公司开除,如果本人具有重大过错的,只能要求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为本人结清工资;如果是被公司违法解约的,则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给付赔偿金。
二、公司开除工伤员工怎么办,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开除工伤员工,如果是因其具有重大过错而开除的,员工不能要求赔偿,只能依法去与公司完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如果属于违法解约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由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
三、工伤期间公司开除我怎么办
工伤期间被公司开除,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因此而产生纠纷的,劳动者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四、工伤公司不管怎么办,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因工伤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工伤公司不报怎么办,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1、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3、提交以下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六、工地受伤公司不报工伤怎么办规定是什么
工地受伤公司不报工伤,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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