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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安置房买卖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安置房买卖合同。
二、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
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三、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
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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