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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必须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当事人也自行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当事人有决定权。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你们的住所地,所以无法确定哪个法院管辖(若你们户籍即住所地均在武汉你的情况可以在武汉起诉)。你可以自己对照上述规定来判断。还有一点啊当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法官会劝你先撤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一旦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会被告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半年后才能起诉。以上是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的具体回答。
三、起诉离婚,一般要到哪里起诉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你们的住所地,所以无法确定哪个法院管辖(若你们户籍即住所地均在武汉你的情况可以在武汉起诉)。你可以自己对照上述规定来判断。还有一点啊当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法官会劝你先撤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一旦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会被告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半年后才能起诉。以上是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的具体回答。
四、离婚起诉要收费吗,离婚起诉要收费吗,离婚起诉费用
对于离婚起诉要收费吗,离婚起诉要收费吗,离婚起诉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起诉离婚,原告是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所以起诉离婚收费吗是必定的,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
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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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诉离婚要收费吗,起诉离婚要收费吗,起诉离婚费用
起诉离婚,原告是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所以起诉离婚收费吗是必定的,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
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
3%+510元;
六、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你们的住所地,所以无法确定哪个法院管辖(若你们户籍即住所地均在武汉你的情况可以在武汉起诉)。你可以自己对照上述规定来判断。还有一点啊当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法官会劝你先撤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一旦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会被告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半年后才能起诉。以上是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的具体回答。
七、离婚起诉需要到哪里去起诉?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离婚起诉需要到哪里去起诉?”问题回复如下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由于你提供的信息无法确定你们的住所地,所以无法确定哪个法院管辖(若你们户籍即住所地均在武汉你的情况可以在武汉起诉)。你可以自己对照上述规定来判断。还有一点啊当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法官会劝你先撤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一旦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会被告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要半年后才能起诉。以上是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的具体回答。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八、女方要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到男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男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男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以到本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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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九、起诉离婚,应该到哪里起诉?在哪里起诉
你好,对于离婚起诉到哪里起诉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这样的1 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也就是他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如果你们在省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省城你们居住所在的区法院起诉。
2 房子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法院判决的话,如果你承认房子是他出钱买的,那么就是共同财产。如果你不承认,而且他也无法证明的话,那么他可以分到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3 孩子两周岁以下,母亲要求抚养权的,一半会判给母亲。两周岁以上的,看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也会照顾女方。
4 起诉时带起诉状、身份证及复印件还有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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