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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劳动合同法对请病假期假是怎么规定的
1、对于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这个问题,请病假一般不扣工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2、 劳动部劳部发[
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注固定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十三条
二、劳动合同三个月违约金怎么算劳动合同三个月劳动合同违约金是怎么算的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三个月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是怎么算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违约金的计算往往依据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当违约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时,法院可以根据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予以执行。通常,双方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一定的比例有一种情况,往往给当事人双方甚至法院带来困难,即,当违约金按照逾期期限来计算时,其起止期限难以确定,比如,双方约定逾期付款时,付款方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每日30元,违约金总额等于30乘以迟延天数,显然,迟延天数的确定成为问题的关键。本文将分情况讨论该问题。法院执行过程中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执行之前法院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如果执行依据即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确定了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则依据该日期计算违约金数额。2、执行依据中确定违约金计算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时,分两种情况对待如果被执行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违约金截止日期为实际履行之日,即实际给付之日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被强制执行,违约金应当计算至法院执行机构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财产或价款之时。
3、执行依据既没有确定违约金截止日期也没有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违约金的截止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之日。
2、执行之前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执行依据即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确定了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则依据该日期计算违约金数额。
2、如果执行依据中明确违约金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则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违约金截止实际履行之日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被强制执行的,违约金截止日期为法院执行立案之时。
3、执行依据既没有确定违约金截止日期也没有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违约金的截止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之日。法院执行之外,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双方根据合同中明确截止日期来确定合同双方一般会选择约定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这样可以避免上述麻烦。但是,很多情况下,因为违约行为尚未发生,违约后果持续的期限无法准确预计,所以,双方无法精准确定违约截止之日。
2、明确约定违约金计算的起点,违约金计算至双方解决争端之时这是现实中罪常见的情况。比如,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一般会计算至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之时。此种情况仅仅局限于双方协商解决争端的领域,因此,既然能够协商,违约金也可以协商,所以,对于解决问题的实际意义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大。
3、违约金计算至违约方履行义务完毕之时违约方自愿履行义务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诉讼显得多余。如何确定违约金计算截止日期呢张志胜律师个人观点是违约方完全履行义务之时,违约金计算期限截止这不仅合乎逻辑,同时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当然,如果在违约方完全履行义务之后到双方确定违约金数额之时尚有一段时间,从法律上讲,守约方可以将截止日期确定为争端最终解决之日。
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违约金么?违约金怎么算?
你好,下面就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问题回答如下: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辞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25条
[2]《劳动法》 第22条和第23条
[3]《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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