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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身故,需要开具死亡证明,派出所不给开具证明怎么办
1、死亡证是由医院开的.现行法律,若该医院不予以出具死亡证,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如果是在家里死亡的,经医务人员判定死亡后可以由当地居(村)委会开具死亡证明。
2、 派出所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应当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将死者的户口予以注销,这些都是所内的日常事务。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方法有意见,可以到公安局的督察大队去反映,然后事情应该可以解决。
二、工伤死亡,办理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工作考勤记录卡;
7、企业营业执照;
8、事故调查报告。
三、如何开具死亡证明?
村委员不给开死亡证明的,应当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村民在医院去世的,村民委员会应当不予开具死亡证明,家属应当去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明;村民非正常死亡的,死亡证明应当由派出所出具;村民在家里正常死亡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具死亡证明,村民委员会不开具的,家属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投诉,由人民政府责令村民委员会进行改正,尽快向村民的家属出具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四、公安局的死亡证明书可以补开吗公安局的逝世证明书能否补开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死亡证明的办理,需要公民死亡情况才可以判断在哪里开具的,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需要亲人或者监护人带上当事人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报备,对于特殊情况(交通事故等)还需要出具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再提出出具死亡证明的。而对于在家死亡、在医院死亡等情况就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需要由村委会或者医疗机构出具对应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开具机构五、社保局办理工伤死亡赔偿都需要什么证件?
对于社保局办理工伤死亡赔偿都需要什么证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工伤死亡赔偿需要的资料,直接咨询劳动局就可以的,一般都会给你一份需要资料的清单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法律依据
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死亡赔偿开死亡证明的步骤:
1. 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查。
2. 了解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包括身份信息、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
3. 经调查核实后,确认调查对象未到过事故现场,且公安机关无法确认其身份,必须出示身份证明。
(注:身份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公安机关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将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安机关。)
4. 公安人员在死者家属签字确认后,向其出具《死亡证明》。
(注:《死亡证》必须由死者家属签名确认,填写公章或印章,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5. 公安工作人员根据《死亡认定书》,向事故责任人、事故责任单位、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下发《死亡通知书》。
(解:《逝者安息通知书》是证明死者身份和死亡原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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