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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21]249号)针对该司法解释指出“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视同参照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只是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可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2)终止后用人单位是否及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二、"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规定及方式"
许多人都应该知道,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双方的合同当中约定的条款来履行合同,,而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双方还想要继续合作的话,就必须选择续签。那么未续签劳动合同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未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员工可申请经济补偿吗?"
你好,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可不可以申请经济补偿,会有三种情形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经济补偿支付标准"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五、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情况?
一般来说,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的情况有以下这些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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