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是违法行为,还是正当行为?"
目前的这个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具体来说是刑法第九章中渎职罪的同类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也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但渎职罪中的各种具体犯罪,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就必须研究各种罪的直接客体,这样才能准确地掌握该罪的本质属性,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玩忽致守罪?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和滥用职权罪名的区别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者在侵犯的客体、危害后果和主体上是基本相同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能出于过失,而后者只能由故意构成。(二)是危害行为不完全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职责义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后者则主要表现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限度或者没有限度地履行职责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四、海关工作人员不包括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意逾越职权,违背法律决定、处置其无权决定、处置的事项,或者违背限定处置公务,招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的做法。二、滥用职权罪的法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招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的做法。本罪以做法人具有肯定的职权为前提,如果做法人不具有某种职权,就谈不到滥用职权的问题。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上是有意,即做法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做法会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导致重大损失,而希望或放任这一的发生。三、滥用职权罪导致的损失 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8月6日通过的《立案准则(试行)》的有关限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通常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导致丧命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导致有关公司、公司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招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5、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