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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费,知识物业管理
1、长期不在家,物业费照常交。
2、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二、长期不在家里住物业费是否可以免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长期不在家里住物业费也不可以不交。不论在不在家里住,业主都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按时的交纳物业费。但是长期空置不住的房子,可以按照物业费的70%来缴纳。
一般来说空置的时间超过6个月就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书面备案,按照正常收费标准的70%来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三、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吗?物业公司会收取物业管理费吗?
业主长期不住的仍然需要缴纳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规
[1]《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2]《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3]《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四、物业公司索要物业费如何办?
1、如果物业公司向出租人追讨物业费,出租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绝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业费。当然,为了以后顺利地继续出租房屋,出租人也可以先缴纳,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承租人没有缴纳物业费,出租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承租人不缴付物业费,出租人应当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出租人可以中止租赁合同并通知对方,以承租人支付的预付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欠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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