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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山林法律法规

土地山林法律法规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4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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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还是非常多的,在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还是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山林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土地山林法律法规

需要说明的是不管你家耕种和管理多少年,只要没有确实的证据如林权证、土地划界说明书等证明这片山林是你家承包的,你家也仍然不能对这片山林拥有使用权。

2、应对办法1要他家的林权证来看,看是否你家的山林确实是在他家的林权证范围内如果他家有林权证范围不包括你家的山林在内,不用理他。2如果他家的林权证上确实注明你家现耕种的山林在他的林权证范围内找你所在村的村委会、到当地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县级土地局或林业局、档案馆等处查找与你家这片山林相关的权属证据。3如果找到的证据足以证明这片山林历史上应属于你村,对方的林权证登记错误的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林权证的发证机关请求更正对方的林权证、办理你家的林权证,如果发证机关不予变更,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发证机关。希望我对土地山林纠纷法律法规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

二、"土地征收涉及林地程序和法律认定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问题解析】
土地进行征收时,有林地要征收的,征收手续包括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3、发布征收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发放经济补偿;

6、实施土地征收等。
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政府协调。
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
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
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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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三、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依据及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依据有土地确权是指确认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农村土地确权发生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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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四、林地承包的年限是怎么确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林地承包的年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具体承包期限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以承包合同的为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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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

五、山林承包法律法规哪些是林地承包的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四条

六、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房屋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七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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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七、家庭承包林地合同期限最长是70年吗?

以合同为主

八、非本村林地承包50年,林权证在村里,能否获得确权?

你好,这种情况应该可以确权。

九、"如何以合法的方式获取林地或草原资格"

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确权

十、承包国有林地的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承包国有林地,需要取得当地林业局的同意,并且需要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需要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林地。承包林地风险防范政策风险需放心目前,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林地林权相关的各类政策,规范了林地的流转方式,这无疑给了林地投资者一颗“定心丸”。以山东青岛为例,据其林业局相关人员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的综合性改革,其主要任务和核心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关于集体林改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不能动摇,必须保证农民平等享有对集体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权,人人有份。在考察林改工作时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应该是,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环境更好。选场地应多加考察据介绍,青岛市集体林地存在山区、丘陵、平原三种类型,林地条件差别较大,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市林业局多位人士提醒说,由于不同场地的地理条件不同,这就要求市民在做具体的投资时一定要多加选择。目前,在平度、莱西、城阳等地,相当多的山头林地都由投资者进行了早期开发,达到了“三通一平”的条件,这些地方的基础设施较好,但承包价格自然就高些。投资方式要合身承包林地后,要做怎样的投资,这是林地投资中的一件大事。种树木、种药材、养动物,还是来个休闲农场,这些都是要经过仔细考察,才能做出结论的。林地投资,并不是一种能快速得到回报的投资方式,它需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因此,林地投资必须选择合身的“衣服”才能做到将利益最大化。遇纠纷有合同撑腰据了解,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诸多步骤和环节中,勘界发证和落实责任最为关键。勘界是明晰产权的基础,林权证是落实产权的法律文书。承包方与发包方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在林地林木保护、荒山造林 、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责任,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承包方不能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损毁林地。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努力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这意味着承包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都将由合同说了算。

十一、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

规定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原的承包期为30 -

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48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50条

十二、"如何办理林地许可手续准备哪些材料和花费多少时间"

林地许可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核申报资料;

3、组织现场查验;

4、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领导签发;

5、申请人缴纳费用;

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林业局窗口领取上报文件。二、申报材料

1、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占用林地的申请2、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五份)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大型项目要有初步设计批复)

4、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5、占用林地协议(如实填写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及安置补助费)

6、符合省林业厅规定的林业设计资质等级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7、占用征用国有林地应出具该国有单位关于占用林地事宜的公示、林场职工大会记录和职工签名材料,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单位所做的被占用林地的资产评估报告;占用征用集体林地的,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记录和三分之二一以上村民的签字材料8、建设单位应出具法人证明,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单位出具采、探矿许可证9、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票据10、现场勘验报告和植被恢复措施,植被恢复措施要落实到山头地块11、涉及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提供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12、若属非法占用林地补办手续,要提交《处罚决定书》和有关罚款票据三、法定期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4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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