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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离婚手续,女方没有户口本可以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二、办理离婚时,女方没有户口本可以离婚吗
1、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
2、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
三、"办理离婚手续女方户口本没有能办理吗?"
1、女方无户口本一般不能离婚。但若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由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或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除外。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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