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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鉴定何时能做?
一、交通事故证据收集方法 一般是治疗终结后,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二、司法鉴定可以不做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做司法鉴定,并且人民法院同意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的,则必须做司法鉴定。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做司法鉴定,法院也没有主动要求做司法鉴定的,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因为此时只要自己不去申请就可以了
二、司法鉴定何时能做?
一、交通事故证据收集方法 一般是治疗终结后,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二、司法鉴定可以不做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做司法鉴定,并且人民法院同意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的,则必须做司法鉴定。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做司法鉴定,法院也没有主动要求做司法鉴定的,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因为此时只要自己不去申请就可以了
三、司法鉴定何时能做?
一、交通事故证据收集方法 一般是治疗终结后,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二、司法鉴定可以不做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做司法鉴定,并且人民法院同意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的,则必须做司法鉴定。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做司法鉴定,法院也没有主动要求做司法鉴定的,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因为此时只要自己不去申请就可以了
四、司法鉴定何时能做?
一、交通事故证据收集方法 一般是治疗终结后,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二、司法鉴定可以不做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做司法鉴定,并且人民法院同意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的,则必须做司法鉴定。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做司法鉴定,法院也没有主动要求做司法鉴定的,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因为此时只要自己不去申请就可以了
五、司法鉴定何时能做?
一、交通事故证据收集方法 一般是治疗终结后,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二、司法鉴定可以不做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当事人要求做司法鉴定,并且人民法院同意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的,则必须做司法鉴定。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做司法鉴定,法院也没有主动要求做司法鉴定的,可以不做司法鉴定,因为此时只要自己不去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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