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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龙市刑事取保候审律师法律咨询
一、取保候审收监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取保候审后又被收监,与时间没有必然关系,关键看是否符合收监的法律条件。符合法律条件将即时被收监,不符合法律条件或者获得有效辩护,将一直不会被收监。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以下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收监(一)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三)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四)干扰证人作证;(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后一直不会被收监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无法调查到有效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人犯罪。此时,被取保候审人无罪;第二种,案件经过法院审判,被取保候审人获得缓刑判决。此时属于有罪但不收监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龙市刑事取保候审律师法律咨询
一、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告知被取保侯审人哪些情况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
三、龙市刑事取保候审律师法律咨询
一、取保候审收监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律师解答取保候审后又被收监,与时间没有必然关系,关键看是否符合收监的法律条件。符合法律条件将即时被收监,不符合法律条件或者获得有效辩护,将一直不会被收监。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以下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收监(一)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三)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四)干扰证人作证;(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后一直不会被收监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无法调查到有效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人犯罪。此时,被取保候审人无罪;第二种,案件经过法院审判,被取保候审人获得缓刑判决。此时属于有罪但不收监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
四、龙市刑事取保候审律师法律咨询
一、取保候审收监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取保候审后又被收监,与时间没有必然关系,关键看是否符合收监的法律条件。符合法律条件将即时被收监,不符合法律条件或者获得有效辩护,将一直不会被收监。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以下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收监(一)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三)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四)干扰证人作证;(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后一直不会被收监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无法调查到有效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人犯罪。此时,被取保候审人无罪;第二种,案件经过法院审判,被取保候审人获得缓刑判决。此时属于有罪但不收监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五、龙市刑事取保候审律师法律咨询
一、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告知被取保侯审人哪些情况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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