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起借款担保咨询/文书工作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借款担保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
二、借款担保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
三、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下列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1、主合同无效;2、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以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设立担保;4、未经权利机构决议,私自提供担保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哪些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
下列情况下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1、主合同无效;2、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以法律禁止流通的财产设立担保;4、未经权利机构决议,私自提供担保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力吗
在一般情形下,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起借款担保咨询/文书工作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