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法规定罪能追回脏款吗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刑法规定罪能追回脏款吗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减刑。除此之外,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二、挪用公款罪如何判追赃? 能。挪用公款被判刑后,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挪用公款罪挪用出来的款项属于公款,司法机关应当追赃,这个是赃款赃物,不能给个人,应当退回
二、刑法规定罪能追回脏款吗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减刑。除此之外,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二、挪用公款罪如何判追赃? 能。挪用公款被判刑后,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挪用公款罪挪用出来的款项属于公款,司法机关应当追赃,这个是赃款赃物,不能给个人,应当退回
三、刑法规定罪能追回脏款吗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减刑。除此之外,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二、挪用公款罪如何判追赃? 能。挪用公款被判刑后,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挪用公款罪挪用出来的款项属于公款,司法机关应当追赃,这个是赃款赃物,不能给个人,应当退回
四、刑法规定罪能追回脏款吗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减刑。除此之外,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二、挪用公款罪如何判追赃? 能。挪用公款被判刑后,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挪用公款罪挪用出来的款项属于公款,司法机关应当追赃,这个是赃款赃物,不能给个人,应当退回
五、刑法规定罪能追回脏款吗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减刑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能减刑。除此之外,罪犯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二、挪用公款罪如何判追赃? 能。挪用公款被判刑后,仍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退赔。挪用公款罪挪用出来的款项属于公款,司法机关应当追赃,这个是赃款赃物,不能给个人,应当退回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法规定罪能追回脏款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