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分享
颁发单位:浙江省民政厅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1-04-08 实施时间:2021-04-08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护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2021年4月8日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