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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七)》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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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其它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4-06-13 实施时间:2024-06-13 效力级别:司法指导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七)》的通知


法〔2024〕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符合工作实际、体现诉源治理实效、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经验,作为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促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涉离婚、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推动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实践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专项攻关,集中促推婚姻家事、道路交通、民间借贷、物业服务等类型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法发〔2021〕24号),符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发挥案例库和法答网作用、灵活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推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3日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七)


目录


  【案例246】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巨各庄人民法庭:“三维一体”打造特色家事法庭 助推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

  【案例247】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打好“防调审访”组合拳 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案例248】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议、谈、调、讲、访”五言工作法 解锁家事纠纷“和”字密码

  【案例249】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能动履职 共享共治 以“融合微法庭”护航和谐家“枫”

  【案例250】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线下线上相融合 多元解纷促家和 家事审判改革绘就新“枫”景

  【案例251】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燕店人民法庭:“莘”耕诉源治理 全流程化解家事纠纷

  【案例252】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三请”工作法 预防化解农村高额彩礼纠纷

  【案例25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打造“花好月圆”解纷品牌 做实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案例254】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龙楼中心人民法庭:发挥“三个优势” 建立“三个机制” 推动离婚纠纷温和化解

  【案例255】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翠屏人民法庭:打造“忠城和‘枫’”特色品牌 赋能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案例256】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专注化解家务事 特色机制促和谐

  【案例257】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乌丹人民法庭:坚持“和合共融” 打造家事审判新“枫”景

  【案例25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团结人民法庭:把牢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三道关口” 倡导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案例259】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马金人民法庭:探索源头解纷新模式 打造家事纠纷山区最优解

  【案例260】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抓好“三心三力” 助推离婚纠纷诉前化解

  【案例261】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屏山人民法庭:“石城免礼”破高额彩礼 能动履职树婚嫁新风

  【案例262】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三维发力 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案例263】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全流程“三端”共治 多方位护佑家和

  【案例26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西丽人民法庭:深化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能动司法守护家的温暖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6号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巨各庄人民法庭
  “三维一体”打造特色家事法庭 助推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巨各庄人民法庭立足家事审判工作特色,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来,法庭共审理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1027件,反家庭暴力工作经验多次被中央媒体刊物宣传推广,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法庭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4年1至4月,家事案件收案167件,相较去年同期下降14.9%,诉源治理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一、注重“调解优先”,推动家事纠纷实质性解决

  坚持贯彻“和为贵、调为先”的工作理念,将调解贯穿于诉前化解、案件审理全过程,将法理情相融合,化解纷争护住亲情。

  一是利用12368“一号响应”,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依托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指定专职联络人与基层治理主体对接,推动线上响应与线下落实有机结合、双向赋能,“以点带面”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诉前化解离婚、赡养等家事纠纷210起,大力培养民间调解、行业调解和志愿服务力量。

  二是对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增强调解实效性。联合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离婚后财产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进行调解,以即时履行促进纠纷实质化解。设立“家事小屋”,委派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调处离婚、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275次。

  三是成立“密之语”心理工作室,引入心理干预帮扶机制。将240余名心理指导师纳入资源库,为离婚妇女、单亲子女、家暴受害人开展心理疏导36案85人次。三年来,涉家事类案件调撤率51%,家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0.2%。离婚案件调解和好占离婚案件的52%,妥善解决赡养、抚养纠纷224件,挽救破裂家庭320个。

  二、坚持“德法并重”,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充分弘扬“夫妻互敬、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等传统家庭美德,实现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则融通,推动道德和法律在司法框架内融合。

  一是坚持能动履职,落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近年来,妥善审理多起夫妻婚内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突出家庭成员利益共同体地位,相关案例入选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妥善化解涉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纠纷,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养老服务民事纠纷典型案例;跨区域协同化解打赏网红婚约财产纠纷,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相关案例入选北京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

  二是探索完善家事案例培育和转化机制,充分发挥首案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涉妇女、老人等特殊主体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签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的北京法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入选北京法院涉民生民事典型案例。依法审结全区首例艾滋病患者撤销婚姻案,首次在继承案件中适用遗产管理人制度,支持妇女家庭劳务经济补偿。

  三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微创新,以小举措满足新需求服务大变革。出台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实施意见,向民政局发送司法建议,组建涉老服务团队,提供上门法律服务52次。落实涉残优先立审执工作意见,为聋哑当事人协调手语翻译。针对离婚、赡养纠纷制作7类温情提示函,积极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

  三、深化“多元解纷”,实现家事纠纷社会化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家事审判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融合的综合协调解纷模式。

  一是重点依托“说法评理”平台,建立人民法庭主导的镇村三级解纷联动机制。与镇村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对接,提前介入、预防化解高铁占地纠纷30余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172件。在镇街、社区建立家事纠纷基层联系点10个,“云法庭”便民服务点6个,共建普法驿站4个,实现辖区全覆盖,协同打造家事纠纷治理社会化格局。

  二是大力开展“法官包村”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沟通联络的天然优势。深度对接党建引领,推动村规民约完善,创建无讼村居23个,共建乡村豆各庄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针对高额彩礼纠纷、涉残疾人婚姻家事纠纷等热点话题送法进乡村,开展巡回审判300余次,旁听群众2000余人次。

  三是全面深化“法院 ”家事矛盾化解工作模式,源头治理家庭暴力问题。深化与妇联合作,签署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共建协议,探索适用家事调查员制度,形成十项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签署《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家庭暴力预防性分析研判,多次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各部门联动推进,打通“事先预防、事中干预、事后救济”环节,有力促进优良家风树立和家庭美德的建设。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7号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
  打好“防调审访”组合拳 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起诉前、诉中、诉后调处闭环机制,2022年以来共受理婚姻家事纠纷554件,调解率达82.34%,上诉率仅0.90%,有执行内容的自动履行率达95%,一审收案连续两年同比下降超15%,特别是2024年第一季度一审收案51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6.16%,所结案件无一信访。该法庭先后被授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河北省“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一、“源头”立足预防,筑牢平安前哨

  一是及时预警。与妇联、民政、公安、乡镇等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对家事纠纷多发地进行筛选、研判,及时反馈问题、发送预警,做到防患于未然,三年来累计发送预警信息5份。二是巡回走访。利用巡回法庭深入走访,解疑释惑,动态掌握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群体合理化诉求,三年来累计开展巡回走访56次。三是以案释理。将家庭家风家教建设融入普法宣传,利用女法官普法微家、“法庭说法 法进万家”普法栏目、“法治护航”宣传月活动等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三年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108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诉前”多元调解,分层过滤矛盾

  一是人民调解“优先”。以“乡里乡亲、有话好说”为情感纽带,对排查出的婚姻家事纠纷,由村街妇女主任、网格员在法官指导下先行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2022年以来,指导调解婚姻家事纠纷650件。二是诉前调解“保障”。大力推行“法官 特邀调解员”模式,依托辖区90个法官工作室(站)、96名特邀调解员,深入开展诉前调解,有效过滤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婚姻家事纠纷780件,调解成功率63.5 %,其中离婚案件诉前调解和好占比35%。其中,叔嫂四十五年积怨调解成功案例,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乡理乡亲》栏目报道。三是行政调解“补充”。围绕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加强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支持,2022年至今,通过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1684件,进入诉讼程序的离婚、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联合调解“兜底”。针对跨地区、跨行业的家事纠纷,与党委、政府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形成多元联动化解合力。

  三、“诉中”专业审理,力促事心双解

  一是打造专业队伍。整合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和少年法庭职能,成立“法官 书记员 驻庭特邀调解员”的家事审判团队,集中资源和力量化解家事纠纷。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分析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理水平和能力。1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二是严格程序制度。完善财产申报、调查取证等工作制度,特别是对财产较多且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要求双方如实填写“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双方法律后果,利于查清家庭财产。三是践行柔性司法。强化“保护性干预”,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群体提供有力保护,累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98份。瞄准子女教育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庭前家访、庭上辩论、庭下对话”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护航,用柔性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四、“诉后”回访帮教,传递司法温情

  一是跟踪问效。建立家事案件诉后回访机制,对判决履行情况定期跟踪回访,确保合法权益及时兑现,避免发生衍生案件。通过跟踪履行,家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进一步提高。二是关爱帮扶。突出心理疏导,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合作,对涉诉未成年人、离异家庭成员等及时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消除对立、弥合亲情,切实传递司法温度。三是提升效能。对类案认真归纳分析,围绕高额彩礼诉源治理等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提出司法建议,提升婚姻家事纠纷源头治理质效。2023年以来发出涉家事纠纷司法建议2份并被全部采纳。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
  “议、谈、调、讲、访”五言工作法 解锁家事纠纷“和”字密码


  美岱召人民法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处于《敕勒歌》中的敕勒川腹地。美岱召镇为重点农牧乡镇,共辖22个行政村,面积约443平方公里,总人口6.7万人。法庭通过转变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出“议、谈、调、讲、访”化解婚姻家事纠纷五言工作法,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遏制辖区涉离婚、高额彩礼等纠纷的增长势头,实现近五年辖区高额彩礼纠纷“零出现”,婚姻家事案件量下降21.35%。

  一、“议”诉求,深化源头治理

  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参与辖区“议”诉求平台,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一方面主动参与议事,及时解答婚姻家事纠纷议事中的法律问题。依托辖区的“小院议事厅”、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村民议事渠道,结合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敕勒川解纷”小程序随时接收“议”事需求,共计为“议”家事纠纷提出源头化解意见20余条。另一方面常态保持联络,规范婚姻家事纠纷调解议事工作。法庭与美岱召镇信访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联合组建“美岱召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落实“访遍每一个村落”工作方法,与各村干部及调解员建立常态化联络,做到常了解、常商议、常调解、常规范。

  二、“谈”心事,做细心理辅导

  将“法”的“理性”与“情”的“感性”融合,通过与当事人“谈”心事的辅导方式,实质性解决纠纷。一方面开展心理咨询,从“心”化解纠纷。通过心理调解室,联合专业调解员、旗妇联及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婚姻家事纠纷心理咨询辅导33次,以专业、柔性的人文关怀助力婚姻家事纠纷调和及未成年人保护。另一方面依靠群众力量,以“行”共促和谐。发动群众力量对婚姻家事纠纷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辖区有“美云调解室”“乐义调解室”,调解员不仅“坐诊”而且主动“上门问诊”20余次,及时为当事人解心结、释法结。

  三、“调”纠纷,推动多元解纷

  立足司法职能,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联动“调”处纠纷,以“包融共治”诉源治理品牌为指引构建多元解纷格局。一方面“政协 法院”多元解纷,释放政协委员参与解纷效能。将政协委员纳入解纷“朋友圈”,特邀参与婚姻家事纠纷调处,有效将政协委员联系群众优势与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指导调解优势相结合,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8月,自“政协 法院”美岱召人民法庭调解点设立以来,政协委员参与婚姻家事诉前调解案件26件,调解成功19件,成功率73.1%。另一方面联合多部门化解纠纷,调处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案”。贯彻执行旗法院与旗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家事纠纷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法院促调解纷作用,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纷止争格局。

  四、“讲”法治,引导村规风尚

  法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详“讲”新规、细“讲”风尚,强化彩礼前端治理,大力宣传文明新风。一方面巡回审判与法治宣讲相结合,将婚姻家事案件的巡回审判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政策,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同时以案释法,结合案件讲解婚姻家事案件及彩礼纠纷新规,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另一方面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以法治助力推行婚俗改革。助力辖区何家圐圙等村完成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发挥党员干部和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典型案例宣讲选树活动,用身边的榜样来影响、带动群众,以“和”为贵,引领婚俗新风尚。

  五、“访”效果,精确监管预防

  法庭从婚姻家事矛盾产生到化解全程动态跟踪,及时回“访”,精确防控,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践行家事回访制度,以“访”确保履行。贯彻《关于开展执行通知前置、审判法官跟踪及执行立案前督促履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家事调解案件档案库,通过实地家访、社区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累计督促17位当事人按时履行离婚、赡养、抚养等协议确定的义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另一方面排查婚恋家庭风险隐患,以“访”精准预防。以“一村一台账”方式,针对婚姻家事纠纷隐患形成排查登记、流转办理、跟踪回访等规范程序,动态跟踪,精准施策,最大限度使得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9号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
  能动履职 共享共治 以“融合微法庭”护航和谐家“枫”


  近年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辖区家事案件占比近半、人口流动性大、渔业生产周期性强的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推动 “融合微法庭”建设,运用信息化技术与辖区镇村联动联调、共治共享,一体推动婚姻家事纠纷源头治理。2022年以来,法庭年均诉前分流调解成功该类纠纷152件,成讼案件年均降幅达16%,依法推进家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真化解,以“小家”和睦维护“大家”和谐。

  一、以“融合微法庭”平台聚力,推动婚家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聚力推动诉前分流。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对起诉到法庭的婚姻家事纠纷,引导当事人优选诉前调解,通过“江苏微解纷”分流至镇村组织调解。为避免分流形式化,辖区镇村设立16个“融合微法庭”,法庭人员借助该平台及时提出个性化事实调查要点、调解指导方案,实现纠纷在基层好接收、调得好。2023年,辖区婚姻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提升至60%。

  二是聚力推动纠纷联调。加强分流案件跟踪问效,及时与基层单位调解组织联系互动,做到有问必答、有需必应。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庭所对接”机制,对于矛盾大、易激化的婚姻家庭类纠纷警情,法庭人员第一时间实时连线“出庭又出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实现合力解纷。2023年,实地化解矛盾139起,司法确认46件。

  三是聚力推动矛盾预防。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辖区全县“鹤乡网格e事”活动,定期推送“一镇一表一建议”,通报预警辖区镇村多发性、苗头性婚姻家事纠纷矛盾,分析研判纠纷成因和对策建议,着力抓早抓小,解决在萌芽。对网格排查出的家暴、遗弃、虐待等特殊案事件,严防 “民转刑”。法庭发送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一则案例入选江苏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二、以“融合微法庭”线上聚会,提升婚家纠纷调解成效

  一是强化重点案件会商。建立婚姻家事纠纷联席会议,对辖区一些纠纷复杂、矛盾激化的骨头案,加强集中研判,守好基层社会安全稳定底线。通过“融合微法庭”与镇村、妇联、派出所等定期开展线上会商,2023年及时排查化解重大家事纠纷21起,成功调处改嫁妇女继承权纠纷,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乡理乡亲》栏目深度报道。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指导。坚持调训结合、实战实训,针对离婚、继承、赡养等类案,精心挑选典型案例,通过“融合微法庭”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观摩庭审和现场调解163人次,讲解类案法律规定,辅导调解技能。同时,认真分析沿海沿港区域家庭关系特点,总结推广与当地风俗习惯契合的调解模式方法,做到事半功倍。2023年,帮助49个濒临破裂家庭重拾亲情。

  三是强化案件后续回访。认真做好离婚后子女抚养、家庭暴力等家事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推行“融合微法庭”线上回访,重点特殊案件上门走访,善始善终,善作善成。2023年以来,法庭开展回访54人次,发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令18份,一则涉抚养费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三、以“融合微法庭”基点聚焦,打造婚家纠纷普法品牌

  一是开好巡回审判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人民法庭,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每月选取婚姻家事典型案件,通过“融合微法庭”将庭审开进村居、码头现场,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释明法理、讲透道理、表达情理。2023年,法庭巡回审理37场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二是当好法治副校长。打造“法院 校园”未成年法治教育体系,依托“融合微法庭”与师生、家长零距离互动,推动建设平安法治校园;云端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线上沉浸式参观法庭、旁听庭审。2023年以来,法庭法官担任三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 “法庭开放日”活动21次,覆盖1500余人次。

  三是拍好普法微视频。针对群众关心的彩礼、夫妻债务等热点问题,用好案例资源,自编自导自演推出“小曾说典”普法短视频,通过“融合微法庭”普法栏目播放,以“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0号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
  线下线上相融合 多元解纷促家和 家事审判改革绘就新“枫”景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成立于1951年,依托浙江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立足乡村法庭定位和辖区红色资源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线下场所 线上应用”模式,加大司法服务供给力度,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2019年以来,审结家事案件2308件,调撤率从56.5%提升至80.5%,带动法庭总收案数连续五年下降,降幅达42.8%,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一、打造线下阵地,以柔性场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用心打造“一区一站一室”线下阵地,以凸显家庭文化元素的场所设计,着力营造柔性解纷氛围,为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安全庇护、柔性调解等个性化服务。一是打造家和文化区。创新打造200余平方米家和文化专区,配置圆桌式审判庭、会客式调解区、亲情教育室与心理疏导室,打造“孝道、家和、反家暴”主题家风文化,营造温馨舒适氛围,促成1260对夫妻和好。二是组建联合指导站。联合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联合指导站”,提供婚前辅导、离婚疏导、调解指导等司法服务,累计超2000余次,得到群众一致好评。2023年,法庭家事纠纷诉前化解率达78.5%。三是设立家事调解室。成立“廖哥家事调解工作室”,内设调解、儿童游乐和哺乳等区域,设置单面镜、心理测试沙盘、按摩椅等心理辅导设施,缓和家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2016年工作室成立以来,已协助法院调解家事纠纷2975件,成功率达67.5%。

  二、集成线上服务,以数智协同提升司法保护实效

  迭代升级集业务智审、适老助残、关爱未成年人、反家暴人身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再造家事解纷流程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零次跑”线上便捷司法服务。一是“交互式”家庭教育指导。协同公安、妇联、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心理专家、教育专家和社会爱心力量,通过“法护家安”线上应用,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信息共享、及时响应、跟踪回访,办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的浙江省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9份,经验做法获《法治日报》报道。二是“全方位”人身安全保护。反家暴数据库汇集数据2543条,法庭在线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9例,并协同基层村社、妇联组织做好监督实施。近三年来,法庭辖区没有发生“民转刑”家事案件。审理的一起恋爱关系终止后当事人通过“法护家安”平台24小时内获得人身保护令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三是“立体化”适老助残扶弱。坚持传统服务优化和智能服务便利并行,通过设置“代理见证”确认诉讼真实意愿,创新“陪同诉讼”缓解“相对失能”当事人应诉困境,帮助各方当事人平等便捷参与诉讼程序。2023年,法庭线上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诉讼能力评估等服务120余次,为妇女、儿童提供反家暴人身保护16件次,家事案件平均办理天数31.4天,同比缩短36.7%。

  三、构建长效机制,以多元共治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法庭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着力构建“一团三员五心”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家事审判改革。2023年,审结的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6%。一是建强专业审判团队。选派2名熟悉家事审判业务、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的女法官,1名心理辅导员,以及若干名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组建“2 1 N”家事专业审判合议庭,注重调整、修复和治疗情感关系,确保家事审判专业化、柔性化。2023年,法庭家事案件调解或撤诉结案491件。二是用活“三大员”机制。联合妇联、残联等部门组建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和观护员“三大员”队伍,推行离婚案件调解前置、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证书式离婚证明等机制,通过家事调查、陪同审判、判后回访等方式,全流程跟进案件办理。2023年,调查回访家事案件512件,自动履行率超80%。三是构筑“五心”工程。率先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对矛盾激烈、情绪波动较大的当事人,引入“组建心团、打造心房、筑牢心防、打开心结、传播心声”的“五心”机制,通过规范化使用人才、智能化硬件保障、常态化心理服务、专业化心理疏导、立体化心理宣传,进行立审执全流程心理评估、纠纷疏导。在法庭办结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引入“三大员”机制并进行心理疏导,圆满解决孤独症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该机制已在98个家事案件中成功适用,综合调撤率达87.5%。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1号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燕店人民法庭
  “莘”耕诉源治理 全流程化解家事纠纷


  2022年以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燕店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莘”耕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打造诉前“治未病”、诉中“强疗效”、诉后“促修复”的婚姻家事纠纷全流程化解体系。近三年受理家事纠纷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7.06%、11.35%、13.54%,有效推动家事纠纷就地化解,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党支部多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红色天平 法护菜乡”在全省法院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创新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一、诉前“治未病”,推动家事纠纷前端预防化解

  一是统筹推进,下好“一盘棋”。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支持,严格落实县委政法委与县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整合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19家部门力量,理顺家事纠纷化解调处程序,明确各方职责,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牵头、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的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一盘棋”推进新格局。

  二是联动覆盖,织密“一张网”。在较大的村庄、社区设立12个“法官工作站”,驻站法官主动联络辖区网格员建立工作群,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联动227名网格员开展全覆盖婚姻家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构建起了覆盖城乡的家事纠纷排查化解网络。2022年以来,共排查家事纠纷隐患200余起,对有苗头性的家事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

  三是“五老”解纷,打通“一条链”。将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族长、老教师等“五老人员”纳入调解团队,优先调解本地本村本族家事纠纷,有效激活直面群众的基层自治力量,打通家事纠纷化解“一条链”,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出村”。2022年以来,共指导农村“五老”解决各类家事纠纷180余起。

  二、诉中“强疗效”,实现家事纠纷中端实质化解

  一是打造一支专业化审判团队。选配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细致亲和、专业能力强的女法官担任团队长,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家事调解员组建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审有所专、审有所精。2022年以来,该团队共调解家事纠纷1092起。

  二是建立一套全流程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家事调解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三步调解模式,建立分层调解工作责任体系与配套考核奖惩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2022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实质化解家事案件437件,调撤率高达40%。

  三是营造一种柔性化解纷环境。对法庭进行升级改造,将“和合理念”融入到工作环境中,设立家事调解室、家庭教育工作站、心语信箱、文化墙等,营造家事纠纷和谐化解的浓厚氛围,用“柔性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三、诉后“促修复”,促进家事纠纷后端综合治理

  一是跟踪回访,促使破镜重圆。对夫妻调解和好、涉子女抚养、涉家暴等案件,逐一进行标记,形成“跟踪清单”,在结案后由承办人、法官工作室对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进行持续定期回访,跟踪修复家庭裂痕,防止家事纠纷再次发生。2022年以来,借助实地走访、电话询访等方式回访家事案件200余件,帮助47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

  二是“司法救助 ”,助力家庭脱困。根据跟踪回访结果,承办法官为身心受创的家事纠纷当事人、未成年人和生活困窘的家庭申请司法救助。2022年以来,共为1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万余元。另外,通过政府帮扶、就业帮助等方式,助力15个困难家庭脱离困境。

  三是延伸职能,培育和美家风。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人民法庭大讲堂”23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家庭美德,培育涵养和美新家风。设立并实体化运行家庭教育工作站,为在家事纠纷中受到感情创伤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指导和咨询。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高价彩礼”纠纷频发问题,及时向燕店镇政府、河店镇政府及26个村两委发出司法建议,就树立文明婚风提出意见建议,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大文章”。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2号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
  “三请”工作法 预防化解农村高额彩礼纠纷


  2024年以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出预防化解高额彩礼纠纷“三请”工作法,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推动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不仅实现“矛盾不上交”,而且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今年以来,新收涉高额彩礼纠纷案件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3.3%。

  一、“请您多预防”,当好彩礼纠纷“吹哨人”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使很多家庭背上沉重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甚至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为从源头控制高额彩礼纠纷增量,河堤法庭充分前移法庭职能,联动社会各界,多措并举“抓前端、治未病”。

  一是说“善策”。下乡走访、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时,法官宣讲涉高额彩礼纠纷法律问题,将法律条文、典型案例融入日常生活,通过面对面交流,引导群众争做文明新风的参与者、践行者。2024年以来,法官在不同场合现身说法51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

  二是送“妙计”。向社会发布高额彩礼纠纷典型案件和经验做法,将涉高额彩礼纠纷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编写成册,通过乡镇政府、民政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婚姻介绍所等部门或机构发放给群众5000余册。

  三是开“良方”。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三年来向涉案辖区行政村及民政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制发涉高额彩礼纠纷预防等内容的司法建议书16份,建议将婚事新办简办、限制高额彩礼纳入村规民约。2024年前4个月,睢县办理新婚登记1187对,其中,“零彩礼”“低彩礼”525对,高额彩礼陋习得到有效遏制。

  二、“请您共调解”,当好解纷止争“有心人”

  河堤法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高额彩礼纠纷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新路径,推动高额彩礼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一是织密“一张网”。建立3个微信工作群,与辖区208名网格员形成良性互动。这张“网”以法庭为中心、覆盖辖区3个乡镇,指导村调解委员、网格员及时发布本村发生的高额彩礼纠纷或隐患,形成“党委领导、法庭引导、网格全覆盖、法治强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尽量将高额彩礼纠纷吸附在网格、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有40多起高额彩礼纠纷经网格员化解。

  二是统筹“一条链”。与乡镇、村委会建立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从当地“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中选聘人民调解员120名,组建乡镇、村级法庭调解站83个,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链条”,成功诉前调解高额彩礼纠纷29起。

  三是下好“一盘棋”。法官在田间地头现场指导调解,对乡村干部、调解员进行高额彩礼纠纷排查化解集中培训,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通过培训这盘“棋”,切实提升了150余名解纷人员的调解能力和技巧。

  三、“请您来旁听”,当好万家灯火“守护人”

  美满婚姻是和谐家庭的根基。河堤法庭对高额彩礼纠纷采用“同坐一室,集中调解”“一案调解,别案旁听”的方式,对涉高额彩礼纠纷进行集约化调解,以家庭“小平安”促进社会“大和谐”。

  一是利用案例宣传引导。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以案促调、以案普法,邀请同类纠纷当事人旁听相关案件的公开庭审,让当事人“观摩别人、反观自身”,促使11件同类纠纷快速化解。

  二是组织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旁听同类纠纷,让高额彩礼纠纷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结果产生合理预期,建立起对法理情的正确评价尺度。2024年以来,已有28位当事人在旁听后主动向法官表达调解意愿。

  三是定期开展法官说法。在庭审中引导破除高额彩礼、相互攀比的陈规陋习,详细讲述高额彩礼、包办婚姻等遗风陋俗对家庭带来的危害,树立彩礼适度、婚姻自由的良好风尚,鼓励群众向高额彩礼说“不”,以文明乡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3号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
  打造“花好月圆”解纷品牌 做实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打造解纷平台、机制规范、调解促和“三联通”的“花好月圆”家事解纷品牌,努力推动家事纠纷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三年来,诉前化解家事纠纷2560件,受理的家事案件年均递减20%以上,有关经验做法多次被国家级媒体报道推广。

  一、平台“硬联通”:构建“百花齐放”多元共治格局

  聚焦家事纠纷前端化,搭建三个平台,促推形成“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庭村共建”的解纷大格局。

  一是紧靠党委领导“畅渠道”。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加征拆联席会议,协助解决征拆衍生的家事纠纷200余件,实现家事矛盾就地化解。成立“百合花香”反家暴工作小组,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绿色通道,制发《反家暴权利告知书》,严厉打击家暴行为,2023年受理的家暴案件同比下降66.7%。

  二是联动民政部门“防衍生”。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山茶花工作室”,建立审判人员指导、公益人员调处的“合家欢”关护模式,联合民政婚调员实时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家庭矛盾化解服务,调解和好165对夫妻。在国际劳动妇女节、七夕节等特殊节日,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受众超1500人次。

  三是形成村居合力“全闭环”。在侨乡村居设立“花侨汇·家事解纷驿站”,借助乡贤能人化解侨民家事纠纷65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0%。构建“巡回审判 清单问诊”工作机制,开展巡回审判20余场,组织村民“列单”提需求、法官“研单”提对策、村委“发单”提反馈,为村居解决家庭纠纷120余件。深入整治农村高额彩礼陋习,“闪婚后闪离,彩礼还不还?”案获《人民法院报》报道。

  二、机制“软联通”:开拓“向阳花开”预防化解路径

  聚焦家事纠纷溯源治,创新三项机制,探索集“监护、教育、探望”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进路。

  一是以指定临时监护“补空白”。针对未成年人突发无人监护状况,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临时监护条款,发出全国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指定村委会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向民政、村居发出司法建议2份,督促填补监护漏洞、履行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因无人监护而陷入困境。

  二是以家庭教育指导“护成长”。针对教育责任履行缺位的离异家庭,创新发出346份《家庭教育建议书》《家庭教育训诫令》,督促、指导离异家庭家长履行教育责任、转变教育方式,防止孩子因“缺爱”而误入歧途。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合教育局、学校深入开展“家访普法”,促推科学家教、和谐家庭。

  三是以破解探望困境“清执源”。针对离异家庭子女探望权纠纷多、探视难等困境,发出全省首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提前告知违反承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家长自觉配合行使探望权。2022年至今共发出承诺书245份,无一案件因探望问题进入执行程序。

  三、促和“心联通”:创设“花点心思”家事调解模式

  聚焦家事纠纷实质解,夯实三个基础,打造“人民调解 专业调解 暖心调解”的特色调解模式。

  一是指导人民调解“增助力”。选派3名资深家事法官担任家事调解指导员,推行“集中辅导 随时指导”授课模式,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实务操作、案例分析等培训指导368人次。其中一名常驻法庭的人民调解员诉前年均化解纠纷326件,被群众亲切称为“金牌调解员”。

  二是组建“三员”队伍“强专业”。引入36名有教师、医生、社工等职业背景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员,充分发挥“三员”通语言、熟风俗、善共情等特殊优势,广泛开展诉前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参与的案件调撤率连续三年稳居65%以上,嵌入家事调查报告的案件无一被发改。

  三是开展温情调解“暖人心”。秉持“柔性司法、暖心调解”理念,设立“花点时间”家事调解、“柳暗花明”家事调查、“朝花夕拾”案后回访全流程家事调解机制,配套圆桌法庭、家事沙龙、亲子活动室等8个功能专区,营造温馨氛围、消除对立情绪,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自觉履行协议,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4号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龙楼中心人民法庭
  发挥“三个优势” 建立“三个机制” 推动离婚纠纷温和化解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龙楼中心人民法庭位于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脚下,辖区包括东阁镇、文教镇、昌洒镇、龙楼镇和东郊镇,人口约14.5万。随着时代发展,离婚纠纷逐渐增多,龙楼法庭发挥多元解纷、审判职能、家庭情感“三个优势”,探索打造治调判并重、劝和与关爱、法官 父母 子女纠纷化解“三个机制”,因地制宜创新离婚纠纷温和化解模式,助推辖区群众树立正确婚姻观,引领新时代文明家庭新风尚。2023年以来,法庭加强离婚纠纷诉源治理,协同辖区司法所指导乡村法治服务中心等处理离婚纠纷19件,调解成功 15件;立案受理离婚纠纷案件92件,其中调解结案42件、撤诉17件,调撤率为64.13%。

  一、发挥多元解纷优势,打造“治调判并重”的离婚纠纷处理机制

  一是发挥“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作用,解纷资源延伸到离婚纠纷源头。2022年,法庭挂牌成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立足审判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专门聘请1名法院调解员,联合辖区五个镇18名人民调解员,把离婚纠纷纳入多元化解平台,成功调和离婚纠纷19件。

  二是与妇联、民政联合治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镇妇联、民政等部门构建沟通机制,畅通辖区婚姻家庭纠纷渠道,通过在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妇女儿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对存在家庭暴力等损害人身权益的家庭进行特殊关爱,强化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如在普法中得知潘某某可能遭受家庭暴力,联系相关部门指导其如何向法庭申请,经调查后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挥法院以法为盾、抵制家暴的作用,获得当地群众充分认可。

  二、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建立家庭关系“劝和与关爱”机制

  一是建立婚姻关系“一书多联一唤”劝和机制。“一书”,即在每个离婚纠纷案件立案时向当事人发出《劝和书》,从夫妻感情、家庭责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教育等方面提示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慎重考虑,为夫妻和好提供助力;“多联”,即联合妇联、民政、村委会、社区,集合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干警的力量,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分阶段多次进行调解,共同开展劝和工作;“一唤”,即在纠纷处理时,从家庭、孩子入手,唤起当事人对家庭幸福生活美好回忆,减轻当事人心理压力和对抗情绪,探索更加适合离婚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模式。2024年以来,已发出《劝和书》4份,成功劝和2个家庭。

  二是建立关爱未成年子女“一提示一提醒”机制。“一提示”,即为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案件中,参照离婚案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示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应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等相关事宜,不得以抢夺或藏匿等方式争夺子女抚养权,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一提醒”,即视案件具体情况,平衡家庭隐私和未成年关爱的关系,提醒妇联、社区、村委会关注离婚纠纷中的未成年人成长,凝聚关爱力量。今年共发出18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发挥家庭情感优势,建立“法官 父母 子女”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婚姻状况必须听取家庭成员看法。法官在调解时,考虑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邀请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到场,不能当场或不适合到场的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听取家庭成员对于当事人婚姻存续与否的看法。帮助当事人对自己的感情保持更加冷静、清晰的认知,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二是抚养问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意愿。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案件作出裁判前,对于能清楚表达自身意愿的未成年子女,法官应积极听取意见,并在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裁判,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是探望问题必须充分释明。向当事人释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探望权的行使等离婚后的现实问题,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降低案件因抚养、探望等问题产生新的衍生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办理的案件中,未发生因探望问题产生新的诉讼。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5号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翠屏人民法庭
  打造“忠城和‘枫’”特色品牌 赋能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翠屏人民法庭立足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少数民族乡于一体特征,根植地域文化沃土,将传统“忠”文化和“戒好讼”文化相融合,打造“忠城和‘枫’”家事解纷品牌,以巾帼力量护“小家”稳“大家”。近三年,40%以上家事纠纷在村社就地就近化解,相较前一个三年,新收家事案件降幅近20%,近六成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法庭干警均为女性,柔性司法深入人心,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女子法庭”。近年来,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等11项全国性荣誉,重庆市“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20余项省级荣誉。

  一、以文化人,传播家事关系“和理念”

  发挥法治文化熏陶滋养作用,融“和”于家、融“和”于景。一是引领家和事美新风。结合审判实践,围绕父母、子女、兄弟、夫妻、婆媳、妯娌等六种家庭关系创作《家事劝和谣》,收集方言俗语、民间山歌编排《和谐歌》《劝郎歌》,依托村社大喇叭、“车载便民法庭”等广泛宣传,倡导形成尊老爱幼、妻贤夫安,母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家庭关系。二是树立少讼无讼导向。建立“需求—研判—供给”家事普法新模式,近三年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150余场,举办“小公民法律课堂”“乐天大讲堂”“翠屏法治夜校”等40余场,根据典型案例改编《孩子,我们回家》等法治情景剧、微电影8部,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性平和解决家事纠纷。三是搭建柔性解纷阵地。家事调解室融入“家式”设计理念,墙壁和桌椅暖色搭配,用“丈夫”“妻子”等标识牌替代“原告”“被告”,设立亲子室、图书角、“家言家语”留言板,同步开通“云上法庭”,营造以和为贵、温馨舒适的解纷环境。

  二、以文聚力,壮大家事调解“和力量”

  践行“忠诚、尚法、巾帼”三大法庭文化,打造“1 N”家事解纷专业队伍。一是组建精英团队。围绕锻造“有思想、有品位、有责任、有能力、有业绩”的“五有”队伍目标,法庭50%干警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精心挑选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团队,提升法庭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二是联动多方力量。聘请130名少先队辅导员、妇女主任、乡贤、退休教师等为家事调解员,对接“一街镇一法官”等5个平台,组成“家事调解帮帮团”,构建“网格—村社—街镇—法庭”分层递进调解模式。设立“忠法议事亭”“家庭教育指导站”“小橘灯儿童心灵驿站”,聘请心理疏导员、“爱心妈妈”40余名,推动纠纷解决出“庭”入“亭”、出“庭”进“站”。三是履行指导职能。定期制发《家事调解员工作指引》,深入总结“以同理之心催化调解、以真诚之心成就调解、以关爱之心巩固调解”的“三心调解法”和“微笑、上门、倾听、事例”四大调解法宝等工作方法,常态化开展家事调解员素能培训,有效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三、以文促治,共绘家事治理“和枫景”

  坚持制度建设与司法实践齐步共进,推动家事治理工作更具实效。一是源头治理举措更有效。围绕农村赡养、丧偶儿媳继承权等问题制发司法建议5份,回复率100%。靠前设立“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站”2个,联合党委政府创建“无讼村(社区)”2个,助力法庭辖区1名村民获评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户家庭获评县“文明家庭”。二是诉调对接机制更健全。联合县职能部门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意见,促推全链条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涉未案件“三审合一”、离婚纠纷“冷静期”、直接执行“三养”案件、回访帮扶等“一揽子”制度机制,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三是案结事了效果更明显。追求涉婚姻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近三年帮助60余对涉诉夫妻和好如初,及时介入处理涉家暴纠纷34起,将维护妇女权益条款变为良好司法效果。注重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追踪已结家事案件300余件,及时帮助申请民政社会救助11次,主动关心帮助老幼群体200余人次,积极指导100余个家庭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开展志愿活动9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6号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
  专注化解家务事 特色机制促和谐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长城大街人民法庭自1998年起专门审理全区范围内的婚姻家事案件,26年来共办理2万余件,平均调解成功率88%,服判息诉率98%。一审收案连续两年同比下降8.75%,特别是2024年第一季度,较去年同期下降10.36%。长城法庭始终坚持“化解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家庭,促进一方和谐”办案理念,逐步形成“教育式调解、延伸式协作、贴心式服务”的家事审判特色机制,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劲的司法助力,先后获得“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等9项国家级荣誉。

  一、“教育式调解”,助力诉源治理

  一是开办婚教学校,聚焦源头化解“关键点”。联合妇联等七部门开办海港区婚姻教育学校,探索建立三种教学方法、三类教学内容、三种教学模式的婚教学校,引导当事人建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从而达到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效果。共举办婚教学习班200余次,帮助13028名存在婚姻家庭纠纷困扰的当事人修复情感,参加学习的当事人和好率达30%。二是积极送法上门,拓展法治宣传“枫景线”。与妇联、司法局等部门紧密联系,组织授课和法治宣讲90余次,进社区、进乡村等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100余次,受益人群达7000余人,有力夯实群防群治基础。三是创新宣传载体,扩大家事普法“覆盖面”。结合审判实践自编《幸福从学习中开始》等婚教教材,录制婚姻家庭类系列短视频,进一步构建线上“婚姻家庭普法宣传阵地”,推动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二、“延伸式协作”,拓展多元解纷

  一是地域延伸,畅通民调联络渠道。设置民调联络员工作室,与辖区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保证家事纠纷调解地域全覆盖;指导各镇街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咨询、分流和引导工作,平均每年接待咨询400多人次,其中60%的咨询者了解相关知识后自行解决,10%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二是专业延伸,凝聚职能部门力量。依托党委政府支持,凝聚所有家事纠纷调解专业部门和组织力量,与妇联、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市、区两级“一站式”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化解和诉调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4月至今,婚调委成功调解诉前案件53件。三是特殊延伸,强化人身保护联动。与区公安、妇联、民政、司法五部门建立人身安全保护联席会议,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执行协助。2017年至今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20余件,实现与联动部门同时对接,即公安同步训诫、妇联同步疏导、民政同步救助、司法局同步援助、法庭同步调处,“五同步”做法使80%申请所涉纠纷都在第一时间调解解决并全部稳妥执行,有效防止家庭暴力升级,切实保障涉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贴心式服务”,提升解纷质效

  一是建立帮扶机制。与妇联、民政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为涉案困难当事人提供有效救助和帮扶,把司法救助贯穿于各个环节,构筑多渠道救助体系。二是注重情感修复。案件办理中,始终将思想引导作为解纷基础,根据当事人情感状况和主要矛盾,在矛盾缓和期、跟踪调解期、回渡观察期等不同节点,灵活运用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热法、社会法、电话法、亲情法等不同调解方法修复当事人情感,力促和谐圆满。三是做好回访释法。通过入户回访、电话回访、微信回访等方式,做好判后答疑和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矛盾隐患。其中赡养、调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访。该制度执行以来,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0%以上,二次起诉率低于20%。长城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梁、窗口作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毛细血管”,以专业精神、司法温度为家事审判添砖加瓦,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7号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乌丹人民法庭
  坚持“和合共融” 打造家事审判新“枫”景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乌丹人民法庭辖区包括2个街道、18个社区、9个行政村,人口密集,流动性大,蒙汉聚居。近年来,乌丹法庭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秉持“和合共融”工作理念,充分运用“3 6 5”工作法,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指导调解、多元化解、专业化审理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创新型”“智慧型”家事法庭品牌,家事案件从2021年的460件下降到2023年的335件,调撤率从2021年的73%上升到2023年的85%,实现以家庭和睦助推社会和谐。

  一、“合”而为一,擦亮司法为民服务底色

  为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法庭通过指导调解、制发司法建议,指导修订村规民约,打造优质高效“服务型”法庭家事品牌。

  一是“指导调解 流程管理”,提升家事纠纷化解能力。聘请辖区司法所、妇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等约40名调解员组成家事调解队伍,总结提炼“望闻问切”调解法,积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调解委员会章程》,实现指导培训、委托调查和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管理。2023年至今,诉前化解家事纠纷183件。

  二是“司法建议 联动整改”,扩展家事纠纷审判效能。针对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向有关主管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整改机制,彻底解决问题。2023年向公安、教育部门以及辖区学校制发3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建议并得到及时回复。其中,翁牛特旗公安局采纳建议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宾馆行业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抵制高价彩礼 修订村规民约”,助推家事纠纷靶向治疗。向社会发出抵制高额彩礼倡议书,开设移风易俗法制课堂,宣讲涉高额彩礼纠纷、离婚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典型案例,支持政府起草《村规民约制定细则》,指导村规民约规范制定,助推村规民约落到实处。2023年至今,已经指导8个村、5个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制定,普法课堂开讲20次,发放普法手册、倡议书2000余份。

  二、以“和”为贵,织密平安社会保护网

  以家风、家教、家庭建设为切入点,充分运用“3 6 5”工作法,实现法庭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打造“创新型”法庭家事品牌。

  一是三个坚持,点对点扶正家庭建设导向。坚持调解原则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梳理和平衡情感利益与财产利益;坚持弱势群体保护原则,落实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坚持庭审教育原则,在庭审中严肃批评家庭暴力等行为,并为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2023年至今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探望权履行承诺书》244份。

  二是六步举措,纵向延伸审判职能作用。诉讼引导,发放家事纠纷举证指南和典型案例;诉前调解,挽救冲动型离婚;诉中调查,找到矛盾症结;心理疏导,弥合情感裂痕;案后回访,开展司法救助,延伸司法关爱;督促执行,巩固司法裁判效果,实现“和合无讼”。2023年至今对11名受害者进行救助,在辖区6所小学设立爱亲会见室,方便离异家庭行使探望权。案件申请执行率从2019年的37%下降到2024年的5.4%。

  三是五个助力,横向拓宽诉源治理广度。助力法治校园,法庭庭长担任辖区6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2023年进校园普法20余次;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计划”,招募爱心志愿者80余人,2023年开展活动8次,架起留守儿童与法庭桥梁;助力妇女权益保护,向辖区妇联提出17项意见建议;助力基层家庭建设,在乌丹镇赛钦塔拉嘎查评选12户“最美家庭”,选树幸福家庭榜样;助力打造“无讼社区”,在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指导家事纠纷调解等工作,目前已建成“无讼社区”3个。

  三、多元共“融”,构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将家事审判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凝聚“合”之力,贡献“和”智慧,打造“智慧型”法庭家事品牌,实现“法官便民全覆盖、纠纷解决无死角、司法服务零距离”。

  一是党建引领,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主动融入辖区党建链,成为安居链的重要节点,围绕“平安幸福”的家风、家教、家庭建设目标,与辖区妇联、民政、派出所、社区调解员协同合作,将大量家事纠纷化解在萌芽,近3年来累计超过千件,切实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是“法院 N”,助力基层治理新发展。所在法院与辖区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11家单位共同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法院 N”协调联动机制,建立283个法官便民工作室,其中13个与法庭对接,主动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与辖区妇联在村委会、居委会联合打造婚姻调解室38个,其中与法庭对接的5个,2023年为社区家庭提供上门服务21次,实现家庭矛盾早发现、早治疗。

  三是普法宣传,传扬翁旗新家“枫”。依托“蒲公英”宣讲团常态化开展进基层、进学校、进机关,关爱妇女儿童、关爱老年人等“三进两关爱”活动46次,拍摄“蒲公英说法”视频89期。组织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群体旁听刑事案件审理活动8次,家事审判工作获得当地群众普遍认可。近年来,所在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先进单位”,法庭庭长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8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团结人民法庭
  把牢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三道关口” 倡导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地处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等暂住性人员流动频繁,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近年来,团结法庭聚焦辖区婚姻家事纠纷特点,特别是高额彩礼纠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一二三”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新模式,让彩礼回归于“礼”。“一”是依托党委协同村屯,党建赋能;“二”是创设“联动式 调解团”,排查解纷;“三”是用好巡回审判、示范裁判、普法宣传三件“传家宝”,把牢“三道关口”,妥善平衡缔婚双方利益,弘扬健康文明的婚嫁风俗。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婚姻家事案件受案数同比分别下降6%和16%。

  一、依托党委协调乡镇村屯,把牢诉源“前端治理关”

  一是以村规民约“遏制”高额彩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对接乡镇、村屯调解网络组织,同团结镇政府签署诉源治理暨移风易俗备忘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0余次(含婚约彩礼返还内容),印发倡议书180余份,旗帜鲜明地反对“高额彩礼”,推动构建文明婚嫁风俗,建立新型婚姻观念。二是以常态家访“延伸”治理职能。联合公安等党政机关共同组织开展上门“家访”,着重了解新登记结婚家庭成员构成、生活状况及子女抚养情况,对可能产生高额彩礼纠纷的家庭就地化解矛盾,共开展联合排查35次,“柔性”化解“家务事”46起。三是以党建融合“做强”前端预防。推动与乡镇党委联建联治,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干部在推动文明新风建设中的突出作用,以“一村(社区)一法官”和“共享法庭”为载体,综合运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涉高额彩礼纠纷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通过“前端治理”,呈现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彩礼金额明显减少、信访案件动态清零趋势,辖区东风村“法治乡村建设”经验获多家中央媒体宣传报道。

  二、采取“联动式 调解团”解纷模式,把牢诉源“多元解纷关”

  一是创建“联动式”诉调机制。依托镇综治中心建设,与辖区11个村委会签订诉调对接协议,确定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流程,参与时间节点和方式等,做深做实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把“家务事”化解在家门口,诉前调解家事纠纷23件,其中涉返还彩礼纠纷4件。二是运用“调解团”解纷模式。由“驻村法官”、村委会成员、“法律明白人”组成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团”,调前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实行“一案一策”针对性调解。在调处一起矛盾较为尖锐的婚约财产纠纷中,经过调解团共同努力,最终被告同意当场退还彩礼5万元,取得良好示范效果。三是培育“调解员”解纷能力。充分挖掘乡镇优质调解资源,与镇政府共同举办培训讲座10余次,在村干部和村民中选拔培养精通法律、擅长调解的“法律明白人”40余人,建立“调解人员库”,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人员保障。

  三、用好法庭三件“传家宝”,把牢诉源“能动履职关”

  一是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将巡回审判作为化解家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常态化深入乡镇村屯审理案件。通过组织乡村群众观摩庭审,现场“以案说法”,将文明新婚俗以最为直观形式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目前已开展专项巡回审判48次。二是制发“示范式”裁判文书。注重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以示范判决推动类案高效化解。在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按当地风俗举办婚礼并有短期的共同生活,审理后酌情判令一方返还彩礼3.5万元,双方均服判息诉。法庭以此判例为示范,诉前调处类似纠纷5起。三是进行“订单式”普法宣传。针对情侣间转账系赠与还是彩礼、离婚后彩礼是否退还等社会热点问题,认真归纳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制作“订单式”宣传材料,针对性开展专项普法活动11次、发放资料200余份,受益群众达千余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9号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马金人民法庭
  探索源头解纷新模式 打造家事纠纷山区最优解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马金人民法庭作为钱塘江源头的山区法庭,通过源头预防、前端共治、闭环解纷,扩大婚姻家庭教育覆盖面,积极探索婚姻家事纠纷的山区最优解。2019年至2023年,婚姻家事纠纷案件调撤率由49.02%提升至66.04%,收案数下降48.04%,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等全国性刊物报道推广。

  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助力家事纠纷综合治理

  一是组建家事联络员队伍,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强化“乡镇 人民法庭”耦合机制,聘任113名网格员为家事联络员,实现“网格 法院”“网格 司法联络员”双向互动,协助开展送达法律文书、执行联络、诉前调解等工作。家事联络员第一时间将辖区家事纠纷与法庭共享,共同将纠纷化解于“未诉”,2022年以来,网格员配合化解纠纷900余起。

  二是引入家事调解员力量,集体协商就地化解矛盾。探索“人民法庭 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民生议事堂)”共建共融机制,推行“法官说法 代表委员说理”家事纠纷化解模式,组建在线协商调解人才库,45名代表委员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解,接待群众300余人次;引入全国模范调解员“晓明工作室”,聘任“钱江源老娘舅”“三衢和姐”等23人为家事特邀调解员,诉前委托调解成功率48.34%。

  三是发挥家事辅导员优势,共享数字化改革成果。积极打造“景区 老区”“一堂一庭”等特色品牌,聘任“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为家事辅导员,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在化解属地矛盾纠纷中的主导作用,法庭为镇街、村社提供远程指导,实现当地纠纷当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为山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在线诉讼服务。2022年以来,通过“共享法庭”化解纠纷94件,就地化解率95%,开展普法宣传24场、受众达2万余人次。

  二、坚持案结事了人和,减少家事纠纷案件衍生

  一是建立“家事一件事”审判执行新机制。按照“员额法官 法官助理 执行员 书记员”模式,细化家事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明确“一个团队”工作标准,确定1名员额法官牵头,统筹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打破传统模式下不同庭室间的壁垒,实现资源、人员共享,家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17天,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8%以上。

  二是持续深化妇女维权新模式。创立“佳姐有约”妇女维权工作室,建立“1 1 1 N”工作模式,形成以1个先进模范为引领、1个多元化解调解室为基础、1支巾帼志愿服务队为载体、N个调解员为指导的家事审判机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共计28份,责令5人到县妇联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三是探索构建家事审判服务新路径。坚持“面对面”优良传统,针对辖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实际困难,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夜间法庭”,将每周二、周四定为巡回日,做到“相邻纠纷必到现场、三养案件必进家门、侵权纠纷必查缘由”,最大限度减少山区群众诉累。2022年以来,开展家事纠纷巡回审判65次,解决纠纷58起,宣传杜绝高额彩礼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35次。

  三、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家事纠纷止于未讼

  一是促进财产纠纷源头化解。分析彩礼返还及财产分割纠纷中的难点问题,制作《离婚案件财产处置法律指南》,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离婚案件在村社开展“家风故事”系列普法活动,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指导辖区16个村将彩礼金额、随礼数额纳入村规民约,并针对高额彩礼现象向风险较高的姚家源村发出司法建议,获得采纳,经整治后该村此类案件大幅减少。

  二是数助离婚案件源头预防。连续3年向辖区党委政府发出《乡镇社会治理风险报告》,通报离婚案件数量、缘由,为党委政府指导村社处理家事纠纷提供依据。每年定期向辖区3个乡镇57个村社发送《无讼村社指南》,在通报“无讼村社”基础上,创新“幸福村社”通报,将无家事纠纷作为一项重要指标。2023年辖区内婚姻家庭涉诉纠纷同比下降的村社有53个,占比高达93%。

  三是致力未成年人源头守护。2021年以来,发出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33份,督促当事人签订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5份。深化家事审判省际司法协作,携手安徽休宁和江西婺源等法院15家人民法庭成立浙皖赣人民法庭“融治理”联盟,为未成年子女搭建生活、教育、探望、帮扶一站式服务平台。2022年以来,协同开展督促探望权、抚养费履行23次,加强离婚案件未成年子女保护,强化调查回访和跟踪指导,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家庭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0号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
  抓好“三心三力” 助推离婚纠纷诉前化解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赛岐人民法庭位于“闽东黄金水道”赛江之畔,下辖8个乡镇及1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32万余人,经济总量约占福安市三分之二。近年来,赛岐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倾情打造“花开赛江,庭护家安”特色品牌,以“三心三力”全面加强离婚纠纷诉源治理,近3年诉前化解离婚纠纷547件,2023年全年收案数同比2020年下降31.6%,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十佳法庭、福建法院第一批“最美法庭”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协调联动,构筑诉前化解离婚纠纷“同心力”

  针对离婚纠纷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易激的特点,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推动建立“1 1 N”(即党委政府 人民法庭 其他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模式,“三联三融”汇聚力量,源头化解离婚纠纷。一是与街道(乡镇)、村居(社区)联动,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在离婚案件集中的罗江街道、三江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另设21个村居(社区)微法庭,发挥网格员“人地两熟”优势,将入户走访、矛盾排查、风险研判等紧密结合,前端预防化解离婚纠纷143件。二是与公安、司法联动,建立“一庭两所”诉调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按季度发布《审判动态》《治安警情分析》《人民调解动态》,研判离婚纠纷成讼情况,建立家暴风险防控平台、“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站式申请机制,运用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做法,诉前化解离婚纠纷186件,获得中央、省、市三级政法委宣传肯定。三是与妇联、学校联动,融汇巾帼柔性解纷优势。联合妇联、公安、司法及村委会优秀女性组建“向阳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队,以柔情耐心促推当事人打开心结、修复情感、化解矛盾;法庭女法官担任校园法治副校长,开设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主题法治课14场,受众3000余人。

  二、做实指导调解,凝聚诉前化解离婚纠纷“贴心力”

  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线,将指导调解工作贯穿全过程,全面提升调解员解纷能力。一是壮大调解力量,提升队伍聚合度。依托“庭说家事”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教师、村居(社区)干部等群体共同参与调解,灵活运用“情理法”调处离婚纠纷,实现调解效果最大化。二是开展培训指导,提升调解专业度。围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开展调解业务培训35场次;将离婚纠纷常见争议焦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汇编成册,发放《家事调解工作手册》400余份,切实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三是搭建关爱桥梁,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特殊案件建立妇女儿童重点保护台账,开展调后回访、跟踪走访、公益救助工作;建立“法庭 法援”双向机制,主动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维权途径。

  三、注重宣传引导,打造诉前化解离婚纠纷“暖心力”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拓展源头预防化解离婚纠纷新路径,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一是“扬正气”指导制定村(居)规民约。针对离婚纠纷高发、妇女权益保护薄弱、家暴现象频发、高额彩礼突出等问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优秀民俗文化,指导11个村居(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将限制违规大办酒席、整治收取高额彩礼、涤除低俗婚闹等纳入其中,培塑和睦家风,倡导文明婚嫁风尚。二是“传和气”开展巡回审判。选取涉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典型案例,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代表委员、村委成员、法律明白人及群众代表“沉浸式”旁听庭审29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三是“接地气”组织普法宣传。开展“庭护家安”“典入家园”“护未成长”普法宣传活动等32场次,送法进村居(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制作离婚纠纷相关漫画20余套、短视频40余个,发放《“漫”说法典》宣传画册万余册,努力将离婚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1号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屏山人民法庭
  “石城免礼”破高额彩礼 能动履职树婚嫁新风


  江西省石城县屏山镇长溪村是全县移风易俗改革的首发地。2023年,全省移风易俗改革现场会在石城召开,“石城免礼”文明新风得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推介。屏山法庭坚持能动履职,以深度融入婚姻家事领域移风易俗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涉婚约彩礼纠纷诉源治理。2023年,法庭婚姻家事纠纷收案46件,同比下降60.1%,诉前化解率高达93.4%;离婚案件上诉率连续3年为零,辖区婚嫁彩礼由十几万减少到三万元左右,实现“低彩礼”甚至“零彩礼”,高额彩礼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融入基层治理,做实婚家纠纷源头治理

  屏山法庭坚持德治、自治、法治融合推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事矛盾纠纷。一是主动融入,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围绕易引起家事矛盾纠纷的“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紧密结合党委政府推进“婚事新办”“抵制高彩礼”等移风易俗改革,以法促改、以法护改,强化道德教化,促进社会和谐。二是靠前指导,提升乡村自治水平。指导各村两委和“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汇聚民意民智,修改村规民约,增设“婚事新办”“抵制高彩礼”等条款,提升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乡村自治水平,从源头抑制婚姻财产等矛盾纠纷发生。三是前端化解,打牢乡村法治根基。坚持执法普法相结合,指导长溪村、新富村等5个村(居)成立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组成的“实诚人”联合调处机制,熟悉掌握“查、理、评、调、和”五字工作法,实心听陈述、诚心明事理、公心定分争,诸多婚姻家事纠纷得到前端有效化解。

  二、凝聚解纷合力,搭建婚家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屏山法庭聚焦婚姻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聚集合力解纷争。一是设立家事调处工作平台。在法庭设立家事调处工作室,聘用特邀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等对婚姻家事矛盾纠纷进行一站式诉前调处,近3年共化解相关纠纷91起。二是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平台。与院机关民事法官组建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对遇到的疑难复杂婚姻家事纠纷,提交专业团队讨论研判,提升婚姻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近3年共审理此类案件62件,无一上诉、申诉。

  三、抓好前端治理,健全婚家纠纷解纷机制

  屏山法庭前置纠纷化解关口,实现婚姻家事纠纷从“诉上来”到“下去调”的转变。一是建立调解员信息收集机制。在各村组网格选聘“实诚人”为调解员,负责婚姻家事纠纷信息收集,及时发现和提前规劝“高额彩礼”“赌博打牌”等陈规陋习,引领乡村文明新风。二是建立信息会商研判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关注矛盾纠纷隐患点及重点家庭,联合村(居)干部、网格员、调解员会商研判,制定“一案一策”疏导化解。三是建立诉前调查机制。聘任家事调查员,协助法庭对家事案件中夫妻矛盾源头、婆媳纠纷因果、家庭困难状况等信息诉前调查,帮助法官掌握案件内情实因,因案施策制定审理方案,确保纠纷高效化解。四是建立以案释法机制。与“圩日法庭”活动相融合,选取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印制宣传册,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以司法裁判促推诉源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2号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
  三维发力 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三种力量、构建三项机制、开出三剂良方,打造“沟通无忧”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品牌,绘就平安乡村、和谐家庭建设新“枫”景。2023年,诉前诉外化解家事纠纷426件,立案受理家事案件133件,同比下降14.74%;调撤率为52.78%,同比上升7.3个百分点,诉源治理效能逐步显现。

  一、用好三种力量,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组建“网格家事调解”服务队。打造“五心”法官工作室党建品牌,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社区开展党建共建,组建由法官、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基层党员干部共同组成的“网格家事调解”服务队6个,划片包村实现全域覆盖。辖区12名网格员、45名人民调解员下沉各个村居,对村居社区无法化解的家事矛盾,服务队及时介入。法庭法官通过网络问答、现场接待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2023年以来共解答群众咨询婚姻家庭继承问题126个,就地诉前化解各类家事纠纷100余件,取得不错效果。二是善于因地制宜,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团”。2022年8月,与辖区镇街、村居社区共同发起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团”,邀请“五老”、妇女主任等人士入团调解。“调解团”成立以来,组织法官开展专门培训7次,参训人员达500余人次,调解的专业性逐渐提升,已调解成功家事纠纷200余起。三是推行柔性司法,用好亲朋、专家“情感帮帮团”。设置客厅式调解室,以“妻子”“丈夫”称谓代替“原告”“被告”,从“对抗式”谈判转化为“对话式”沟通,营造柔性司法氛围,促使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敞开心扉交流。设立特色音视频调解室,通过播放亲友寄语、情感历程、亲子时光等视频短片引发当事人情感共鸣;通过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情感专家、心理咨询师等到庭参与“背靠背”“拉家常”“亲情式”调解,既解当事人“法结”,又解“心结”。

  二、构建三项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反家暴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委综治委、妇联等部门合作,成立反家暴联席会议室,并在陡沟法庭设立反家暴维权合议庭,针对涉家暴案件,及时与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沟通,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三年来累计发出26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建立赋强公证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与齐鲁公证处合作建立“家事案件合作解纷中心”,在陡沟法庭长期派驻工作人员一名协助调解,开展家事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对于继承纠纷,当事人持公证书可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既和谐化解继承纠纷,又使财产顺利过户。三是建立家事纠纷“三必访”回访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探望案件,涉家暴且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离婚案件以及义务人数量多、分歧大、矛盾深的赡养案件必回访,组建“小柿‘童’行”回访团队,累计对涉婚姻家庭案件开展社会调查18人次、心理疏导53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2份,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

  三、开出三剂良方,培育文明乡风和美家风

  一是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到村居社区开展婚姻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组织干部、村民旁听案件审理87次;通过两微一端、公告栏、视频号等形式,发布示范判决108份。充分释法说理,培育文明乡风、和美家风,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二是村规民约效力补强。联合民政、妇联,指导辖区45个行政村,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细化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婚丧宴请规则,设置村规民约红黑榜,奖惩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红白理事会监督作用,坚决反对攀比奢靡之风,持续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是司法建议综合治理。针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高额彩礼”等突出问题向相关街道、民政、村居社区发出专项司法建议,进行“点对点”指导;定期召开座谈会,与村两委、妇联、民政、学校“面对面”交流。2020年以来,共制发司法建议16份,均收到相关单位回复,开展座谈会20余次,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3号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
  全流程“三端”共治 多方位护佑家和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作为武汉市中心城区最大的家事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端延伸织网、中端向家赋能、末端温情关怀”三端共治,全流程全方位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自2023年重启运行以来,法庭家事案件调撤率78.03%,服判息诉率95.58%,入选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5件,“回到初心”调解室获评全市品牌调解室,“守望未来”未成年人工作室被复核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调解触角向前延伸,织密源头“治理网”

  一是搭建家事纠纷诉前过滤机制。以红钢城法庭为依托,2023年以来建立基层矛盾治理点13个、便民诉讼服务站2个、“调解室”5个,将诉源治理力量嵌入各个网点,依托社区综治网络打造“法官 网格员 人民调解员”家事矛盾调处平台。落实调解指导法定职责,2023年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26次400余人,指导社区在“家门口”调解家事纠纷306件。二是强化家事纠纷诉情分析研判。依托政法委、平安办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对各街道家事案件态势进行研判会商通报,对容易引发大批量继承纠纷的拆迁区域、离婚类案件上升的街道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引导调解力量入驻,有效减少诉讼风险。三是创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参与组建“守望未来”未成年工作室,在外来务工子女就读较多的白玉山中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挂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通过法官、家事“两员”定期值班、定点咨询,为学生家长和登记离婚夫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1000余人次,帮助家长增强家庭责任意识,提升教育能力。

  二、专业审判向家赋能,构筑法治“防护墙”

  一是依法快速出“令”。联合区公安、妇联、民政部门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对家事审判涉及的司法令状集中统一规范办理,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一键通达式服务,确保48小时内签发。先后发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至今共发出保护令18份、书面和口头指导令311份。2023年发出夫妻财产申报令254份。二是坚实有力撑“伞”。充分发挥家事专业审判法庭的聚合力,建立以“一庭六室”为核心的“调解、疏导、审理”三合一情景化家事审判场所。制定《适老诉讼服务指南》,增设“老年人优先”绿色通道,为97名老人提供“定制讲解”和巡回上门服务,新华社对此进行报道,浏览量超200万人次。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优先保护,2023年依法支持29名未成年人获得或提高抚养费标准共110万元,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三是凝聚合力促“调”。以家事案件调解推动家事矛盾就近、实质化解。在全区选聘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507名,深度参与家庭矛盾调解144件,参与家事案件调查41件。家事解纷“两员”工作法获评武汉市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三、观护疏导向爱而行,点亮人文“关怀灯”

  一是以案件回访观护传递司法温暖。制定《案后回访和社会观护制度》,对217件案件开展判后答疑、案后回访等工作,并提供必要法律援助。以创建“无执法庭”为目标,经延伸“护理”促成家事案件执前和解32例。二是以心理疏导机制助力家庭和谐。精心挑选10余名执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咨询师介入家事案件开展心理疏导,打造“回到初心”调解室并不断优化升级。7年来共提供心理疏导1100余人次,成功修复婚姻和好90余例,帮助案件当事人“和平分手”、友善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事宜740余例。三是以形式多样普法引领文明家风。助力村(居)委会开展“五星文明户”评选,指导订立村规民约、整治陈规陋习,以贤德涵养家风。线上线下组织各类普法活动58次,提供法律咨询101次,惠及5000余人。开设微信普法专栏,发布原创音视频、图文50期,微电影《拉扯》获2023年度平安湖北“三微”优秀作品三等奖。发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27件,相关工作获《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报道89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4号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西丽人民法庭
  深化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能动司法守护家的温暖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西丽人民法庭以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民事“二合一”审理机制改革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以能动履职守护家的温暖。2023年以来,西丽法庭累计走访街道社区143人次,在联动解纷工作站公开开庭审理案件50余件,开展普法释法活动4场,举办调解培训4场,完成司法确认93件,与街道、派出所等三方共调各类纠纷7460件,成功化解7254件。2024年1至5月,辖区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家事纠纷一审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6%。诉源治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获南山区“三八”红旗集体、第十届南都街坊口碑榜民生微实事十大金奖、“2018-2022年度平安深圳建设”先进集体、“深圳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等称号。

  一、深化多元共治,健全诉源治理体系

  西丽法庭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积极构建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一是推动庭所共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把家事审判融入辖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2023年5月,与区公安分局、西丽街道签订《开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方案》,构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庭所共建”诉源治理工作新机制,既注重凝聚基层政法机构合力,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一站式司法确认、以判促调引导、指导调解等方面主导作用,工作经验获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推介。二是推动全程调解。考虑到婚姻家事案件中离婚纠纷、婚姻财产纠纷收案数量大、增长速度快,高额彩礼纠纷案件频发等特点,西丽法庭创新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组建“心理咨询师 家事调解员 家事调查员”专业辅助队伍,践行全环节多元调解工作理念,有效推动柔性解纷、案结事了。2023年为例,家事案件调撤率达60.8%。三是巡回审判促治。常态化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先后选取涉抚养权纠纷等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庭审,普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等司法理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四是促推防范风险。从审判实践这座“富矿”,挖掘社会治理痛点难点,做深做实司法建议工作,撰写《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报告》,向公安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大对酒店旅馆行业监管,堵上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的风险漏洞。

  二、延伸司法触角,优化诉讼服务机制

  一是实行驻点指导。在区妇联婚姻调解中心设立“家事法官联络站”,依托司法大数据分析,选择在家事纠纷复杂、多发的蛇口街道多个社区精准设立“家事纠纷非诉解纷工作室”,以“远程指导 定期驻点”相结合,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判后回访等司法服务,推动家事案件诉前化解。二是搭建绿色通道。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立案绿色通道,对涉家暴案件,尤其是涉未成年人的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2023年,西丽法庭发出保护令22份。三是架起沟通桥梁。针对家事案件中涉未成年人抚养权、探望权等执行难题,创建全市首个“家事执行工作室”,组建“家事法官 执行员 心理咨询师”执行团队,执结案件107件,2022年疫情期间成功办理一起涉中美两地跨境“云探望”案件,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坚持能动履职,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西丽法庭坚持家事审判不局限于是非判断、权利义务厘定,注重司法职能向“诊断、治疗、修复”延伸,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一是开展专业化“诊断”。设立心理疏导室,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引入心理咨询,为家事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子女提供心理访谈、心理咨询和测评,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2023年为145例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305次。二是开展全方位“治疗”。创建全市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2023年向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信》358份,依法对监护教育不当、监护人失职等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2份,守护好未成年人关键成长期。三是提供疗愈性“修复”。自2023年3月开始,在离婚案件中试行发放《婚姻关系修复建议书》,根据案情向双方当事人提出有针对性的婚姻关系修复建议,累计已制发45份。

  四、落实普法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西丽法庭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帮助弱势群体在家事纠纷中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共同营造维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开展驻点宣传、巡回审判、法治情景剧、少年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17场次,覆盖群众4800余人次。一是在国际家庭日、国际妇女节、女法官国际日、国际儿童节等时间节点,联合妇联、民政、检察等单位,集中开展“家和万事兴司法有温情”“护航高质量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媒体渠道对典型案例跟进报道,全方位宣传家事纠纷化解之道。其中,反映西丽法庭家事审判工作的纪录片《家事如天·深圳篇》,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国产纪录片”“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等荣誉。结合法治宣传活动编制《与法同行以案说法普法读本》,通过普及家事少年审判法律知识,助推家庭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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