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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试鸣防空警报时间的公告(202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试鸣防空警报时间的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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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0-09-17 实施时间:2020-09-17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试鸣防空警报时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原定于2020年9月19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试鸣防空警报。为保障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将试鸣防空警报时间调整为2020年9月20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警报试鸣范围、方式和信号不变。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本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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