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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的通告

韩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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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单位:韩城市人民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19-08-29 实施时间:2019-08-29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韩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管委会: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依法进行2019年全市防空警报鸣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19年9月18日9:00—9:15。

  (二)范围:新城区、金城区、龙门镇、西庄镇、芝川镇。

  二、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9月18日9:00—9:03,共三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9月18日9:06—9:09,共三分钟。

  (三)解除警报:长鸣三分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9月18日9:12至9:15,共三分钟。

  上述三种信号鸣放完成共需15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鸣放活动是依法组织的鸣放演练,没有任何空情,也没有重大自然灾害,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确保鸣放期间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二)鸣放期间,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专业执法队伍要加大巡逻检查,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韩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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