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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如何认定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记载认定,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建造审批手续认定,各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
二、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如何认定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记载认定,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房屋建造审批手续认定,各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
三、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
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
四、如何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
被拆迁房屋的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
五、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如何认定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房屋拆迁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