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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本领
离婚时,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方扬言称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这怎么办呢?其实,大可不必担心。为什么呢?虽然现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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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1
黄振

关于彩礼的返还

婚姻家庭
关于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了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等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是相关的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那么在各省高院,也有相关的规定,各地实践操作不太一样。比如部分地区给付彩礼之后,共同生活满一年,也不是要返还彩礼。有些地区还要看给付彩礼一方的主观意愿所以不能够单纯的看本交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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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0
张伟
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经常遇到丈夫出轨第三者,将大量财产赠与了第三者,导致原配家庭财产损失,那么丈夫赠与的是否能予以索要回来呢?依据司法实践,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共同财产就是两个人共同的财产,不分份额,处分必须两人一致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即便存在像房产之类按份共有的情况,也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处分。所以,我们认为原配是有权追回共同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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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叶宏燕
与物业发放红包一片欢天喜地的祥和气氛相对的是一场出租自住住宅用于窗帘加工的闹剧。租客吴某租下李某刚交付的一个住宅,计划进行窗帘加工,但是李某的邻居张某却向物业多次进行投诉,认为吴某将住宅用于窗帘加工严重影响了他的休息。新闻一出网友众说纷纭,有的网友认为“窗帘加工噪声污染大,确实不该出现在小区里”;有的网友则表达“房东李某都认可了,自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能受到干涉”。 那么如果你的邻居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你有权利制止吗?答案是可以,窗帘加工属于经营性行为,不适宜出现在住宅区,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也花了大篇幅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补充规定。以上笔者只是简单列举了一些业主权利,作为社区建筑物的业主,享有各项法定的义务和权利,所有业主只有在充分了解业主权利之后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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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3
叶宏燕
你知道自己的业主权利嘛 近日两个热点新闻引发了网友热议,其一是“物业给业主发放158万红包”,新闻一出羡煞广大网友。来看看这个“别人家的物业”为何如此大方,壕送158万红包呢?原来是小区的经营用房出租、停车收费、设点摆摊,智能快递柜及电梯广告收益,物业在保证维修工作、一些公共的正常支出之后,我们把盈余部分回馈给业主,以红包的形式进行了发放。 那么作为业主来说,是否有权利对这一收益收入囊中呢?答案是肯定的,业主的以上权利除《物权法》等法律有规定外,笔者特别要强调的是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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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3
师本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根据上述认定夫妻之间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规定,构成要件有三:1、夫妻之间有订立借款协议、2、出借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3、借方将款项用于个人经营或个人事务。只有同时满足这三项构成要件才能产生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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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周小杰

彩礼返还

婚姻家庭
彩礼是从西周时期“婚姻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中的“纳征”延续下来的,近年来全国各地相亲彩礼越来越高,且因为男女双方了解不足,导致支付彩礼后分手,双方就彩礼返还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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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师本领
婚内财产约定与赠与的区别:(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夫妻财产约定是以夫妻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协议,没有婚姻关系就不存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形;夫妻赠与与夫妻身份关系的存续或解除没有直接关系,与普通赠与没有本质区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冯彬与翟维忠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申诉、申请(对民事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或指令再审2010)民事裁定书[(2015)粤高法民一申字第207号]中认为:“夫妻财产约定是以夫妻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协议,旨在排除、变动法定夫妻财产制。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以离婚法律事实出现为生效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夫妻赠与虽然也是夫妻之间财产无偿转移的约定,但该财产关系的变动与夫妻身份关系的存续或解除没有直接关系,与普通赠与没有本质区别。”(二)两者的意思表示不同。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必须经双方同意,签订协议时不得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否则夫妻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就是无效的,对双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夫妻婚内财产赠与无须征得双方同意,只要一方作出赠与的表示,而另一方表示接受即可,这是一种单方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夫妻约定一方所有的全部或者某项具体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这一约定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模式,即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情况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应按赠与对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三)两者获得利益的结果不同。夫妻婚内财产约定是双方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一种预先分配模式,既可以是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为其他方式,不知道这种约定将来可使得哪方获得利益;婚内财产赠与是一方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受赠方无疑是获益的。(四)两者处分的财产对象不同。婚内财产约定处分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财产赠与处分的是原本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五)两者的财产交付方式不同。夫妻财产约定无须交付财产,自签订之日起财产权利的转移就依约定发生。当然,如果应当进行物权变更登记而未经物权变动手续的,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财产赠与则必须以交付为标准,动产的权利转移需要交付财产,不动产的权利转移需履行物权变更登记,履行了上述行为后,夫妻之间的赠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六)两者的撤销权不同。夫妻婚内财产约定的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法定的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缺乏对夫妻财产约定撤销的权利,只是明确了夫妻财产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而夫妻财产赠与中,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即使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已转移,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也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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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师本领
首先,我国现在已经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新的概念:即“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其次,这两种同居方式的认定皆不是以共同居住的时间为标准,而是居住双方主要形成了共同居住的状态,即认定其为“同居”。 非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方式指的是同居双方都未经合法的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居住、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都认为双方已经是夫妻的行为。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双方不是法定的夫妻,其夫妻关系不被确认。同居双方相互之间不对对方尽法定的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之间不能继承遗产。但其生下来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也受到父子、母子关系的保护,对于父母的遗产都享有与其后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 2.对于同居双方的财产处理:一般以同居双方的协议为先。没有协议的,对于其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一般的经济规则处理。比如,房子、车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家具谁买的就是谁的等等。但是,如果有些物品是双方共同购买的,一般来讲就是谁出的价钱高,谁实际在管理来确定该物品归谁所有,确定后,有所有者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重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指的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都已婚领证,各有配偶,但依旧以夫妻名义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 重婚式同居的法律后果 1.涉嫌犯罪:《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重婚罪中的“重婚”不要求同居双方再进行婚姻登记,只要是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状态,即视为“重婚”,涉嫌犯罪。 该罪本身是公诉性质,但是如果无过错的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与别人重婚的,也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起诉(公诉变为了自诉)。 2.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处理的原则与非婚同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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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师本领
现行婚姻法只规定了导致离婚的四种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其中不包括婚内出轨。 但现实生活中,婚内出轨对配偶造成的伤害往往不亚于其他情形带来的伤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不少律师认为,这有利于解决婚内出轨等离婚损害纠纷。法院判决支持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情况越来越多。 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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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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