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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维权,如何处理,如何维权
1、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经济赔偿等方式维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二、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资怎么办
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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