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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陪产假,国家规定陪产假期天数
关于陪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的回答为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发生争议向各地卫生计生委投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二、陪产假国家规定陪产假期数
您好,针对您的国家规定的陪产假是多少天,国家规定陪产假多少天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关于陪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的回答为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发生争议向各地卫生计生委投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三、国家陪产假标准及时间陪产期(陪产假期数)。
假期时间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陪产假相关图法定陪产假多少天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
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按此规定,则男方的护理假15520天了,具体怎么样,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查看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中具体法律条文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四、国家规定陪产假多少天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上海陪产假规定第二十四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第二、北京陪产假规定第二十条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只能休那个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第三、广东陪产假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第四、其他陪产假规定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4、其独生子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二十七条
五、国家规定陪产假的天数。
福建省女职工合法生育的,男方享有陪产假15天。陪产假、又称护理假、陪护假、照顾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期间,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陪产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是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福建省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福建省女孩子该合法生育的,给予男方照顾假15天,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1]《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六、陪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上海陪产假规定第二十四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第二、北京陪产假规定第二十条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规定的,只能休那个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第三、广东陪产假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第四、其他陪产假规定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4、其独生子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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