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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为什么叫做垄断反竞争,法律依据是什么题目垄断反市场竞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反竞争不是垄断。我国没有反竞争法,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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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条
二、垄断竞争市场的缺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
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在均衡状态中垄断市场价格要高于完全竞争。在长期均衡中,相对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厂商,垄断厂商没有以可能的最低成本进行生产,所生产的产量也小于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应该达到的产量。垄断厂商获得的超额利润被视为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垄断竞争时,不但产品价格高于最低平均成本、产量低于最低平均成本所对应的产量,而且厂商为了形成产品差别,在提高产品质量、进行广告促销等方面有着额外支出,使产品成本上升,造成资源的浪费。但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垄断竞争中存在的产品差别可以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增进消费者的福利。在非价格竞争中,厂商必须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方式,也有利于增进消费者的福利。在这一点上,完全竞争市场就相形见绌了。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产品价格虽然低廉,但同类产品都是清一色,无法适应消费需求的多层次性。而且,厂商在创新上也缺少动力。
三、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是什么?
专业分析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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