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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是什么?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二)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三)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
50%。
(四)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五)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六)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
4。
(七)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八)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九)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十)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二、劳动者存在哪些情形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者有出现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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